黑龙江省通报29起典型案例 向教师违反师德师风“亮剑”
2019-07-10 19:30:47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杨思琪
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收礼、违规补课、学术不端等问题,黑龙江省教育部门加大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查处力度,全省日前公布了29起教师违规违纪案件。
根据通报,2019年3月25日至29日学校补考评卷期间,黑龙江大学教师李彦超作为评卷教师,先后收取25名学生钱款共计2.5万元,为学生提供补考试卷及标准答案,李彦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师段丽华在2016至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前给部分学生补课,收取学生补课费累计8800元,段丽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退还违纪所得;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师施秀川自2017年起,在多个期刊上发表39篇论文,存在“剽窃文字表述”“未标明引用他人研究成果及出处”和“一稿多投”问题,施秀川受到警告处分。
此次通报案例还包括:哈尔滨市南岗区马家沟小学教师佟东梅收受家长礼品(价值3076元),默许家委会组织家长收费给班级购买打印机;鸡西市鸡东县第二中学教师马俊华以学生上自习为由违规有偿补课,收费67892元;大庆市第二十三中学教师邵振波与他人合伙投资注册文化用品商店和琴行,从事经营活动;绥化市安达市第二中学教师郑蕾违规指定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等。
黑龙江省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将进一步加大教育和监管力度,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同时继续加大执纪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教师资格,努力营造教育领域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根据通报,2019年3月25日至29日学校补考评卷期间,黑龙江大学教师李彦超作为评卷教师,先后收取25名学生钱款共计2.5万元,为学生提供补考试卷及标准答案,李彦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师段丽华在2016至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前给部分学生补课,收取学生补课费累计8800元,段丽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退还违纪所得;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师施秀川自2017年起,在多个期刊上发表39篇论文,存在“剽窃文字表述”“未标明引用他人研究成果及出处”和“一稿多投”问题,施秀川受到警告处分。
此次通报案例还包括:哈尔滨市南岗区马家沟小学教师佟东梅收受家长礼品(价值3076元),默许家委会组织家长收费给班级购买打印机;鸡西市鸡东县第二中学教师马俊华以学生上自习为由违规有偿补课,收费67892元;大庆市第二十三中学教师邵振波与他人合伙投资注册文化用品商店和琴行,从事经营活动;绥化市安达市第二中学教师郑蕾违规指定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等。
黑龙江省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将进一步加大教育和监管力度,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同时继续加大执纪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教师资格,努力营造教育领域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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