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是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全国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司法政策研究、开展司法理论与实证研究,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平台,在服务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推进自身建设和司法改革,推动法院与法学院校等法学研究机构交流互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9年司法研究重大课题题目及招标公告,全国法院、高等院校和其他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截至3月底,共收到课题申报书200余份。经筛选,符合条件和要求的课题组共189个,其中,法院单独或法院间联合主持的课题组122个,学者单独主持的课题组33个,法院和学者联合主持的课题组26个,其他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法律部门主持的课题组8个,单个课题最多收到37份申请书。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联合各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课题组对课题的研究基础、课题研究计划科学性和创新性、课题主持人研究专长和调研资源调配能力、课题组成员结构、课题组成员研究能力和已有研究成果、课题中标单位在地区分布上的平衡、课题组成曾承担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的总体表现、课题成果预期转化方式等因素,提出中标建议。经评审,确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等30个课题组为中标单位(见四版)。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在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认可,全国各地方法院、法学院校、国家机关、社会研究机构积极参与,申报课题组数量持续增长,法院跨地区联合申报、法院与法学研究机构联合申报课题的情况逐年增多。今年确定的中标课题组中,绝大多数为联合课题组,旨在充分汇集各地区法院调研骨干力量及法学院校理论研究精英力量,确保课题成果兼具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
为确保课题研究质量,提高课题成果转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和完善课题管理。课题中标结果公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将指定课题指导部门,组织各课题组进行开题论证,及时指导课题研究思路、重点难点、成果转化等。按照课题管理规定,2019年课题将于2020年7月完成,届时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组织结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