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促使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2019-06-25 23:41:04
     中国法院网讯 (荆龙)  6月25日,我国社区矫正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法旨在正确执行刑罚,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

  草案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活动适用该法;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社区矫正工作。

  草案明确了社区矫正机构和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机构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社区执行机关,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社区矫正机构应当配备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门国家工作人员,履行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责。草案同时明确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保证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有义务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矫正工作。

  草案规定了实施社区矫正的程序。社区矫正由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民法院和依法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作出决定。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对矫正对象实施考核奖励,矫正对象符合刑法规定的减刑条件、具有刑法规定的撤销缓刑、假释情形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相关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

  草案对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措施作出了细化规定。如,社区矫正机构根据需要可以依法采用电子定位等信息技术手段,掌握、限制矫正对象的活动范围。对矫正对象的教育形式应当考虑其犯罪类型、个体特征、日常表现等,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草案还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应当保护未成年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除因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未成年人矫正对象的档案不得提供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据介绍,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社区矫正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在全国全面试行。16年来,全国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31万人,累计解除矫正361万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70万人。社区矫正的人均执行成本只有监狱的十分之一,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罪率只有0.2%。社区矫正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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