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前端源头化解审执 中端协调联动破产 末端有效衔接
北京一中院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长效解决执行难
2019-05-23 10:17: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曾巧艺
  5月22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多措并举构建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十大机制、六项保障”,着力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大格局,健全完善立案前端源头化解、审执中端协调联动、破产末端有效衔接的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确保申请执行人执行权益依法及时实现、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努力优化首都法治化营商环境。

  《意见》突出了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思路,强调以权利实现为中心,以立案、审判、执行及破产各环节依法履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基础,以纠纷化解的程序贯通为导向,强化源头预防、形成合力,前程序为后程序创造条件、后程序为前程序拾遗补漏,实现前后衔接、层层发力、多方参与、综合施策、一体推进,形成“立审执破”一体化执行工作大格局。

  《意见》包括健全完善源头防范化解机制、推进落实审执协调运行机制、创新完善财产查控处置机制、强化执行案件统一管理机制、完善执行移送破产衔接机制等十大机制,以及完善综合治理大格局、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加强执行规范建设等六项保障体系,96项具体工作举措涵盖立案前端源头化解、审执中端协调联动、破产末端有效衔接各个环节。既有对现行工作机制和工作经验的总结固化,也有“执行+保险”机制运用、困境企业预重整等探索创新,体现紧贴执行工作实际,适度超前,推进高效、善意、能动、规范执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为优化首都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北京一中院院长吴在存强调,解决执行难是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作,要从纠纷产生的源头和纠纷化解的全过程,统筹推进,形成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的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立审执破各个环节不是孤立的,程序是前后衔接的,在纠纷处理上不能各自为战,要加大各个环节的纠纷化解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总体数量,突出常态长效,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
责任编辑:孙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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