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由QQ机器人群内传淫秽视频 男子挣200元获刑三年
2019-05-14 16:06:44 | 来源:山西晚报 | 作者:郭卫艳
  近日,记者从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二审审结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告人裴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7年夏,被告人裴某从网上购买了“QQ机器人”程序,该程序可根据输入的指令发送视频链接。裴某将此程序用于其创建的1个QQ群以及管理的另外两个QQ群(群名为“免费看小电影!”与“机器人”)。3个QQ群内共有400余名成员,群成员向“QQ机器人”程序发布指令获取免费电影链接,裴某通过该机器人吸引群成员关注其微信公众号,群成员领取淘宝、天猫优惠券消费后,其获得商家佣金。

  2018年1月,裴某购买的“QQ机器人”程序进行了升级,3个QQ群内的“QQ机器人”在接到群成员指令后,所发链接均为淫秽视频链接,且每个链接点击打开后,可观看100部到20000部不等的淫秽视频。裴某发现后任由该“QQ机器人”程序在群内传播淫秽视频。经侦查人员远程勘验取证,从3个QQ群内提取、下载疑似淫秽视频共349个,经忻州市公安局淫秽物品审查鉴定组审查鉴定,共计347个淫秽视频。

  五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裴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裴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判后,被告人裴某以其未牟利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且系初犯、年龄小等,以从轻或减轻量刑为由提出上诉。

  忻州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被告人裴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裴某所提其未牟利,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之上诉理由,经查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其通过购买“QQ机器人”的目的是为了吸引群成员关注微信公众号领取淘宝、天猫优惠券,再通过成员消费获得商家返利而获利,有牟利目的且也赚到200元,该供述真实可信,应予采信,故对其所提该上诉理由不予采纳,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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