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宁夏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2019-05-05 10:27: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马荣
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宁夏打响一年来,宁夏法院“稳、准、狠”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取得了可见可感的阶段性成效。
全面部署,“一把手”挂帅出征
扫黑除恶是维护公共安全的必答题,也是大国治理的思考题。
2018年1月下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动员令,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全面部署。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觉对标中央、自治区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以对党高度忠诚的政治自觉,对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决心,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宁夏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沙闻麟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其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蓝图”,下发分工方案,制定阶段性的“施工图”,推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实。
全区各级法院迅速跟进,建机制、抓部署,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机构,确定工作专班,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协调、整体推进的有力格局,为专项斗争的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障。
全民参与,着力破“网”打“伞”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如果您发现下列违法行为,请迅速举报!我们的举报电话及邮箱是……”
2018年9月,宁夏高院率先面向社会公开全区三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件邮寄地址,列举十一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表现,号召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安排专人负责接听、记录、整理和移送举报线索,及时将线索信息移送有关公安机关、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宁夏各级法院组织干警深入社区、街道、农村、集市、学校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利用“抖音”“动漫”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声势,动员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
在强大的宣传和排查声势下,宁夏法院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393条,向有关部门移交线索307条,真正实现了决不让一条有价值的线索“石沉大海”。
2018年7月和10月,宁夏高院两次印发通知,要求全区法院对2013年以来审理的案件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进行逐案排查深挖,建立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背书机制,审判人员对近年来审理的案件经排查无涉黑涉恶线索的,审判人员向庭领导背书、庭长向分管领导背书、分管领导向党组背书,下级法院党组向上级法院党组逐级背书。2019年1月以后审理的案件,则每季度进行一次排查和背书,在全区法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长效机制。
宁夏纪委监委派驻高院纪检监察组向全区法院印发了《关于在全区法院开展法院系统干警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的通知》,从2008年以来法院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严禁干警干预、过问、打听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或者通风报信。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对党员违法违纪情况及时向组织部门通报。
公正司法,“稳准狠”打击犯罪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对郭金发等52名被告人涉黑案的审理,拉开了宁夏法院审判涉黑恶案件的帷幕。
这是一起盘踞在吴忠地区,通过开设赌场、在娱乐场所强制消费、指使组织成员插手劳务工资纠纷、滋扰餐饮店正常营业等方式牟取暴利重大涉黑案件。
2018年8月3日,公安部督办、宁夏首例聚众赌博破坏社会秩序的涉黑案件,在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黑恶组织头目郭金发等52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其中,郭金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银川市王某某等16人涉恶案件,石嘴山平罗县韩某、谢某某等恶势力犯罪案,大武口区朱某等人寻衅滋事罪涉恶案件,固原市彭阳县尹某、景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时间,宁夏各级法院纷纷公开开庭审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受到“稳、准、狠”的严厉打击。
2018年12月3日至20日,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法院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通过审理一批、宣判一批、宣传一批,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提高公正司法的专业化水平,宁夏高院建立了专业团队办案机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审判专业团队专门从事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组建扫黑除恶审判专业人才库和专项斗争专家咨询委员会。
目前,宁夏各级法院均组建了各自的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审判团队,50名审判专业人才库成员和46名咨询委员会专家也已全部到位。宁夏高院还牵头举办了近200名刑事审判人员和100名公安民警参加的全区法院和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
协调联动,助推形成强大合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基础。”
宁夏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协调联动作用,助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2018年底,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监狱机关提起的6件涉黑涉恶案件罪犯的减刑意见书依法向社会公示,逐案开庭审理,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监督,得到了人民群众和代表委员的一致点赞。
此类做法得益于宁夏高院牵头,与自治区检察院、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涉黑涉恶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按照会议纪要形成的减刑假释案件“五个一律”要求,银川中院依法从严掌握涉黑涉恶案件罪犯的减刑假释,保障了刑罚的严格执行。
与此同时,宁夏高院还牵头制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和《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联合公安厅、检察院会签印发,指明了相关案件的取证方向、取证重点和取证程序,规范了相关案件证据标准和认定标准。各级法院加大与公安、检察机关会商力度,及时解决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出现的问题,统一执法尺度,确保办案取得良好效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宁夏打响一年来,宁夏法院“稳、准、狠”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取得了可见可感的阶段性成效。
全面部署,“一把手”挂帅出征
扫黑除恶是维护公共安全的必答题,也是大国治理的思考题。
2018年1月下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动员令,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全面部署。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觉对标中央、自治区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以对党高度忠诚的政治自觉,对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决心,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宁夏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沙闻麟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其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蓝图”,下发分工方案,制定阶段性的“施工图”,推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实。
全区各级法院迅速跟进,建机制、抓部署,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机构,确定工作专班,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协调、整体推进的有力格局,为专项斗争的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障。
全民参与,着力破“网”打“伞”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如果您发现下列违法行为,请迅速举报!我们的举报电话及邮箱是……”
2018年9月,宁夏高院率先面向社会公开全区三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件邮寄地址,列举十一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表现,号召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安排专人负责接听、记录、整理和移送举报线索,及时将线索信息移送有关公安机关、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宁夏各级法院组织干警深入社区、街道、农村、集市、学校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利用“抖音”“动漫”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声势,动员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
在强大的宣传和排查声势下,宁夏法院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393条,向有关部门移交线索307条,真正实现了决不让一条有价值的线索“石沉大海”。
2018年7月和10月,宁夏高院两次印发通知,要求全区法院对2013年以来审理的案件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进行逐案排查深挖,建立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背书机制,审判人员对近年来审理的案件经排查无涉黑涉恶线索的,审判人员向庭领导背书、庭长向分管领导背书、分管领导向党组背书,下级法院党组向上级法院党组逐级背书。2019年1月以后审理的案件,则每季度进行一次排查和背书,在全区法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长效机制。
宁夏纪委监委派驻高院纪检监察组向全区法院印发了《关于在全区法院开展法院系统干警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的通知》,从2008年以来法院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严禁干警干预、过问、打听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或者通风报信。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对党员违法违纪情况及时向组织部门通报。
公正司法,“稳准狠”打击犯罪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对郭金发等52名被告人涉黑案的审理,拉开了宁夏法院审判涉黑恶案件的帷幕。
这是一起盘踞在吴忠地区,通过开设赌场、在娱乐场所强制消费、指使组织成员插手劳务工资纠纷、滋扰餐饮店正常营业等方式牟取暴利重大涉黑案件。
2018年8月3日,公安部督办、宁夏首例聚众赌博破坏社会秩序的涉黑案件,在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黑恶组织头目郭金发等52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其中,郭金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银川市王某某等16人涉恶案件,石嘴山平罗县韩某、谢某某等恶势力犯罪案,大武口区朱某等人寻衅滋事罪涉恶案件,固原市彭阳县尹某、景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时间,宁夏各级法院纷纷公开开庭审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受到“稳、准、狠”的严厉打击。
2018年12月3日至20日,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法院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通过审理一批、宣判一批、宣传一批,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提高公正司法的专业化水平,宁夏高院建立了专业团队办案机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审判专业团队专门从事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组建扫黑除恶审判专业人才库和专项斗争专家咨询委员会。
目前,宁夏各级法院均组建了各自的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审判团队,50名审判专业人才库成员和46名咨询委员会专家也已全部到位。宁夏高院还牵头举办了近200名刑事审判人员和100名公安民警参加的全区法院和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
协调联动,助推形成强大合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基础。”
宁夏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协调联动作用,助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2018年底,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监狱机关提起的6件涉黑涉恶案件罪犯的减刑意见书依法向社会公示,逐案开庭审理,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监督,得到了人民群众和代表委员的一致点赞。
此类做法得益于宁夏高院牵头,与自治区检察院、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涉黑涉恶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按照会议纪要形成的减刑假释案件“五个一律”要求,银川中院依法从严掌握涉黑涉恶案件罪犯的减刑假释,保障了刑罚的严格执行。
与此同时,宁夏高院还牵头制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和《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联合公安厅、检察院会签印发,指明了相关案件的取证方向、取证重点和取证程序,规范了相关案件证据标准和认定标准。各级法院加大与公安、检察机关会商力度,及时解决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出现的问题,统一执法尺度,确保办案取得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孙溯清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