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铁腕治污生态环境执法取得全面进展
去年实施行政处罚数量及罚款金额是五年前的五倍
2019-04-29 19:32:16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郄建荣
2018年,全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以及罚款金额是新环保法实施前2014年的4.8倍。4月29日,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局长曹立平在该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亮出这份成绩单的同时指出,下一步,生态环境执法仍将聚焦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问题。
据曹立平介绍,2018年,全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8.6万件,罚款数额152.8亿元,同比增长32%,是新环保法实施前2014年的4.8倍。他说,进入2019年,各地执法力度不减,1-3月案件数量2.47万件,罚款金额19.43亿元,分别同比上升4.21%和4.19%。
同时,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曹立平透露,2018-2019年度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共向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移交5.2万个生态环境问题;1586个水源地6251个违法问题整改完成率99.9%,5.5亿居民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升。
蓝天保卫战是三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为此,曹立平指出,在2018-2019年度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中移交地方的5.2万个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要求地方必须全部拉条挂账,一盯到底,不整改到位绝不放手。
严格执法推动了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曹立平说,2018年北京市PM2.5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汾渭平原1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
就下一步生态环境执法的工作安排,曹立平强调,生态环境部将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计划统筹调度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人员2.2万人次,覆盖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做到压茬式、无缝隙、全覆盖。
同时,将组织对完成整改任务的水源地开展“回头看”,对长江经济带以外20个省(区、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整治,启动“千吨万人”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实施渤海入海排污口、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扎实做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动环渤海地区13个城市、长江经济带63个城市有序开展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各项任务。
据曹立平介绍,2018年,全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8.6万件,罚款数额152.8亿元,同比增长32%,是新环保法实施前2014年的4.8倍。他说,进入2019年,各地执法力度不减,1-3月案件数量2.47万件,罚款金额19.43亿元,分别同比上升4.21%和4.19%。
同时,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曹立平透露,2018-2019年度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共向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移交5.2万个生态环境问题;1586个水源地6251个违法问题整改完成率99.9%,5.5亿居民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升。
蓝天保卫战是三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为此,曹立平指出,在2018-2019年度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中移交地方的5.2万个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要求地方必须全部拉条挂账,一盯到底,不整改到位绝不放手。
严格执法推动了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曹立平说,2018年北京市PM2.5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汾渭平原1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
就下一步生态环境执法的工作安排,曹立平强调,生态环境部将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计划统筹调度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人员2.2万人次,覆盖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做到压茬式、无缝隙、全覆盖。
同时,将组织对完成整改任务的水源地开展“回头看”,对长江经济带以外20个省(区、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整治,启动“千吨万人”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实施渤海入海排污口、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扎实做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动环渤海地区13个城市、长江经济带63个城市有序开展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各项任务。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