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法院立案庭大肆吵闹被行政拘留五日
2019-04-18 10:24:43
中国法院网讯 (吴英) 4月16日,女子贺某因立案事宜在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大肆吵闹,侮辱和殴打法院干警,被黄梅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当天上午9时,贺某到黄梅法院要求起诉离婚,立案庭工作人员依照内部管辖规定,将其起诉离婚材料转交停前人民法庭,并告知贺某到停前法庭联系承办法官。贺某不服法院安排,遂在大厅采取暴力、谩骂的方式扰乱立案庭正常办公秩序,并将立案庭庭长办公桌上的案卷材料掀翻在地,在贺某欲撕毁案卷材料之际,闻讯赶来的法警及时将其制服。制服过程中,贺某对法警拳打脚踢,并将法警队大队长抓伤。经该院批评训诫后,贺某仍口出恶语、拒不认错,致使立案庭正常工作不能进行。
该院经联系黄梅派出所驻法院警务室民警,黄梅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贺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贺某在收到拘留决定书后,表示服从处罚决定,不申请复议。
当天上午9时,贺某到黄梅法院要求起诉离婚,立案庭工作人员依照内部管辖规定,将其起诉离婚材料转交停前人民法庭,并告知贺某到停前法庭联系承办法官。贺某不服法院安排,遂在大厅采取暴力、谩骂的方式扰乱立案庭正常办公秩序,并将立案庭庭长办公桌上的案卷材料掀翻在地,在贺某欲撕毁案卷材料之际,闻讯赶来的法警及时将其制服。制服过程中,贺某对法警拳打脚踢,并将法警队大队长抓伤。经该院批评训诫后,贺某仍口出恶语、拒不认错,致使立案庭正常工作不能进行。
该院经联系黄梅派出所驻法院警务室民警,黄梅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贺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贺某在收到拘留决定书后,表示服从处罚决定,不申请复议。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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