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院与上海政法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杨万明出席签约仪式
2019-04-15 08:50: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宏
4月14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政法学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上海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出席签约仪式,甘肃高院院长张海波和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分别致辞。
张海波表示,甘肃高院始终致力于弘扬丝路精神,深化司法交流合作,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在甘肃省法官学院设立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中国—中亚西亚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目前已有14家单位或高校在学院设立培训和教学实践基地。上海政法学院区位、人才、信息等优势明显,今后甘肃高院将秉持开放包容、共商共享理念,统筹借助各自优势资源,在人才培训、案例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实现法院与高校资源共享、法学成果和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贡献应有的力量。
刘晓红表示,上海政法学院与政法行业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和中国—中亚西亚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各取所长、共谋发展。上海政法学院将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建共赢”的原则,深入加强沟通协作,不断拓展合作内容,认真落实协议内容,推进双方合作取得丰硕成果,更好地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培训司法执法人员。
张海波表示,甘肃高院始终致力于弘扬丝路精神,深化司法交流合作,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在甘肃省法官学院设立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中国—中亚西亚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目前已有14家单位或高校在学院设立培训和教学实践基地。上海政法学院区位、人才、信息等优势明显,今后甘肃高院将秉持开放包容、共商共享理念,统筹借助各自优势资源,在人才培训、案例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实现法院与高校资源共享、法学成果和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贡献应有的力量。
刘晓红表示,上海政法学院与政法行业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和中国—中亚西亚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各取所长、共谋发展。上海政法学院将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建共赢”的原则,深入加强沟通协作,不断拓展合作内容,认真落实协议内容,推进双方合作取得丰硕成果,更好地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培训司法执法人员。
责任编辑:李宁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