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事务专人办 霍山这项改革效果怎么样
2019-03-27 14:09: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执行难常常是“双面”的。当事人为了案件执行,跑法院“跑断腿”,有时还找不到法官;法院执行难在人难找、物难寻,尤其是办案压力大的执行法官,还要面对琐碎繁杂的执行事务,消耗有限精力,影响执行效率,且不被当事人理解。

  针对这些难题,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成立了执行事务中心(团队),实现执行工作分段集中节约高效运行,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服务,既为执行法官减负,提高执行效率,又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

  一站式,服务更便捷

  2018年4月,霍山县法院成立了执行事务中心(团队),与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实施团队,组成执行工作“铁三角”。在诉讼服务中心专设执行事务中心窗口,向当事人提供执行立案、咨询接待等“一站式”服务。当事人到窗口申请执行,工作人员会集约办理权利义务告知、释明执行风险、登记财产线索、制作首次执行笔录、送达制式文书等事务性工作。

  执行立案后,事务中心立刻启动网络查控,全面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信息等财产线索,并将查询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及其他关键流程节点信息,及时通过电子短信方式推送给申请人,确保申请人全面了解案件办理进程,减少因不知情而对法院产生不满情绪。努力让申请人“最多跑一次”,免去奔波之苦。

  经常到法院办理执行事务的霍山某银行职员汪先生感受最深。他说:“以前,我们来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拿相关文书、作笔录、询问案件进展、查询结果等等,要跑好多趟。有时候来了,法官又出去执行了,白跑一趟。自从有了执行专窗,所有事务‘一站式’办理,真是省心多了。”

  方便、快捷、高效,还体现在申请人向法官提供被执行人信息。

  “杨法官,我是朱文娟,王祥今天回老家了,你们赶快去找他,不然他明天一早就走了。”今年2月2日,执行局副局长杨劲松接到申请人的电话。杨劲松很纳闷,他手头并没有这位申请人的案件。他立即率干警驱车前往,成功将王祥带回法院。因缺乏还款诚意,法院对王祥采取司法拘留。次日,王祥家人将执行款送到法院,案件顺利执结。

  原来,申请人朱文娟与被执行人王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就是2月2日立案的。立案后,申请人收到了法院推送的信息,告知其承办法官杨劲松联系方式等信息。当天傍晚,朱文娟发现王祥突然返乡,赶紧按信息上的联系方式联系执行法官。此时,杨劲松还未收到执行事务中心移交的材料。申请人第一时间获得执行法官的联系方式,第一时间与法官联系,法官第一时间采取执行行动,案件顺利执结。

  集约化,执行高效率

  面对执行案件逐年攀升,而执行人力资源有限,如何才能破解案多人少的困局?

  “我们成立执行事务团队的主要初衷就是为了提高执行效率,让有限的人办更多的事务。”该院院长桂云峰说,“事务中心主要从两方面缓解办案压力,一方面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另一方面集中办理事务性工作,让法官专心办案。”

  据桂云峰介绍,该院对所有新收的执行案件,先由执行事务中心进行繁简分流,实行繁案精执、简案快执。对执行保全案件中的如冻结、扣划等程序,由事务中心即时处理。目前,执行事务中心共有4人,2名法官助理、1名法警和1名书记员。其中1名法官助理和法警专门从事执行保全事宜。保全案件立案后直接流转给他们,确保保全的及时性、有效性,为案件执行打好基础。专人办理保全案件后,分流了部分案件,有效缓解执行法官办案压力。

  值得一提的是,该院执行事务中心对案件的繁简区分,并不简单地依据案件类型、标的大小来划分,而是根据是否需要适用特殊的执行方式、强制措施等标准来划分。如标的额很大但通过网络查询有存款可以直接扣划的案件,即为简案;标的额小但需要线下查人找物、拘留、腾退等案件,即为繁案。对复杂案件,事务中心再通过对事项相同、地点相近等因素进行整合。对被执行人相对集中区域,由执行实施团队适时利用突击执行、集中执行等方式,最大限度优化执行资源配置。2018年9月,执行事务中心对立案数据进行分析后,执行实施团队对被执行人同在一个乡镇的60件系列案件进行集中攻坚执行。短短6个工作日执结57件案子,执行到位标的额287万余元。

  事务中心成立以前,像网络查控,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风险告知书等文书的制作与送达,自动履行案款的认领与发放等一系列事项均由执行法官自行完成,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致使结案用时过长。事务中心成立后,这些事务性工作均由事务中心集约办理完后,再流转到执行法官手中。

  “事务中心不仅分担了一大部分琐事,为法官减负,而且成为执行大数据信息平台,实施团队的主要精力用于拘留、强制腾退等强制执行实施,专攻复杂疑难案件。”该院执行局局长张正超说。同时,集约的好处还在于统筹时间安排,每个人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完成各自事项,执行效率进一步提升。

  据介绍,2017年,该院执行结案平均用时180.22天。2018年执行事务中心设立后,该院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7.23%,结案平均用时为82.63天,平均执行时间缩短了54.15%,真正实现了执行工作的集约化、高效化。

  规范化,促案件质量

  “集约办理执行事务的结果不仅仅是效率提高,更进一步规范了执行行为,提高了司法公信力。”该院副院长储成炉说。

  在成立执行事务中心之前,执行干警各自负责自己承办案件的流程节点把控,经常会疏忽忘了或者超期,造成执行信息的不规范。现在,网络查控、文书制作、银行存款查扣等一般程序化节点,由执行事务中心按照规范要求统一快速办理,再流转下一环节至实施团队,有效避免超期问题发生。同时,信息化系统设置了执行流程节点,确保执行过程全程留痕、全程公开。上级法院可以抽查监督,申请人也可自主查询,不仅让执行工作更加阳光透明,也倒逼执行工作不断规范。

  执行质效考核指标中,有一项为“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2018年以来,该院这一项指标始终为0。

  执行事务中心推行分段集约、类案集中执行模式,有效促进执行质效的提高。2018年,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15件,执结1473件(含终本227件),结案率为97.23%,结案标的额13.58亿元,执行到位金额5.39亿元。
责任编辑:孙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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