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
2019-03-26 11:07:26
发布会现场。胥立鑫 摄
 

    中国法院网讯 (庞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3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介绍了《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回答了部分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发布会。

姜启波指出,《若干措施》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首次发布的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的系统性、综合性措施,也是首次发布的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规范性、实效性措施。

《若干措施》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为主题,以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为主线,共从四个方面规定了36条措施。其中有12条措施涉及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全面保障台湾同胞的诉讼权利;有9条措施涉及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为台湾同胞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有7条措施涉及加强司法组织机构建设,为服务台湾同胞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有8条措施涉及扩大台湾同胞参与司法工作,推动两岸司法交流。其中,除第7条、第8条、第10条、第11条现有司法解释已作规定以外,其余32个条文内容均为首次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文件中。

姜启波说,这36条措施具有以下三个方面主要特点:一是坚持严格依法,着力强化全面平等保护。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坚持服务融合发展,着力扩大台湾同胞受益面。

发布会还就涉台案件的审判质效、推动两岸司法交流、台商权益、如何抓好贯彻落实等方面作了相关介绍。

附: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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