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国人大代表董开军:建议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全面落实
2019-03-15 16:50: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娜娜 汪乔
3月13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参加安徽代表团全体会议并发言。他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文风朴实、数据客观、事例鲜活,展示了全国法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生动实践。会上他就推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全面落实、加强对长三角地区法院司法协作的推动和指导提出建议。
2018年,安徽法院在最高法院有力指导下,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冤错案件、协同建设法治长三角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江淮风暴”执行攻坚在有关附件举例说明中被作为第一个例子。董开军表示,可以用几个数据简要说明:一是从审判质效看,共受理各类案件118万余件,办结113万余件,同比分别上升12.5%和17.8%,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达99.05%。二是从执行攻坚看,共受理执行案件30万余件,执结28万余件,同比分别上升19.8%和33.1%,执结率93.4%,在全国法院排名第一。三是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看,审结涉黑犯罪案件46件417人、涉恶犯罪案件276件1643人,受到全国扫黑办肯定。四是从涉军维权看,审结涉军停偿等案件610件,受到最高法院和全军“停偿办”通报表扬。
会上,董开军建议,应由中央有关部门牵头,会同最高法院推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全面落实。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中央层面制发信用惩戒文件29件,对失信被执行人出行、购房、旅游、投资、招投标等进行限制,负有实施责任的单位共60家。但受各种因素制约,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在落实中进展缓慢。为此,建议中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可于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导,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各级党委也应进一步加强对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领导,主动把失信联合惩戒列为依法治省以及综治考核内容。
同时,董开军建议最高法院加强对长三角地区法院司法协作的推动和指导。“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编制实施发展规划纲要”,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常住人口2.2亿,为全国总人口的1/6;GDP达21.1万亿元,占全国GDP总量的近1/4。从2018年的司法审判情况看,三省一市法院共受理案件592万件,超过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总量的1/5,区域内案件当事人、财产、住所等因素相互交织关联紧密。建议最高法院加强对长三角地区法院司法协作的指导推动,适时出台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意见,成立长三角地区法院司法协作领导小组,建立长三角地区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和司法论坛制度,将安徽法院与苏浙沪法院纳入同一个巡回法庭管辖等,以高水平、常态化、机制化的司法协作,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8年,安徽法院在最高法院有力指导下,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冤错案件、协同建设法治长三角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江淮风暴”执行攻坚在有关附件举例说明中被作为第一个例子。董开军表示,可以用几个数据简要说明:一是从审判质效看,共受理各类案件118万余件,办结113万余件,同比分别上升12.5%和17.8%,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达99.05%。二是从执行攻坚看,共受理执行案件30万余件,执结28万余件,同比分别上升19.8%和33.1%,执结率93.4%,在全国法院排名第一。三是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看,审结涉黑犯罪案件46件417人、涉恶犯罪案件276件1643人,受到全国扫黑办肯定。四是从涉军维权看,审结涉军停偿等案件610件,受到最高法院和全军“停偿办”通报表扬。
会上,董开军建议,应由中央有关部门牵头,会同最高法院推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全面落实。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中央层面制发信用惩戒文件29件,对失信被执行人出行、购房、旅游、投资、招投标等进行限制,负有实施责任的单位共60家。但受各种因素制约,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在落实中进展缓慢。为此,建议中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可于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导,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各级党委也应进一步加强对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领导,主动把失信联合惩戒列为依法治省以及综治考核内容。
同时,董开军建议最高法院加强对长三角地区法院司法协作的推动和指导。“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编制实施发展规划纲要”,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常住人口2.2亿,为全国总人口的1/6;GDP达21.1万亿元,占全国GDP总量的近1/4。从2018年的司法审判情况看,三省一市法院共受理案件592万件,超过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总量的1/5,区域内案件当事人、财产、住所等因素相互交织关联紧密。建议最高法院加强对长三角地区法院司法协作的指导推动,适时出台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意见,成立长三角地区法院司法协作领导小组,建立长三角地区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和司法论坛制度,将安徽法院与苏浙沪法院纳入同一个巡回法庭管辖等,以高水平、常态化、机制化的司法协作,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田璇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