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就“基本解决执行难”交出答卷
2019-03-13 16:35: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乔文心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于今天下午举行记者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出席,就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周强院长指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一阶段性目标已经如期实现,现在的执行工作和三年前相比有了哪些变化?

  “这三年的执行案款,也就是装到当事人口袋里的真金白银4.4万亿,同比增加了71.2%。”刘贵祥指出,执行难问题成因复杂,执行程序中各种矛盾交织叠加,在攻坚执行难过程中,人民法院构建综合治理工作格局,清理了一大批历史积案,大力推进执行模式变革,加大执行规范化建设,尤其通过信息化手段和制度创新破解了“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执行管理难”等难题。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年合在一起,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提高了10个百分点左右。

  法院攻坚执行,状态是否可持续?执行难是否会卷土重来?

  “肯定不会!”刘贵祥给出了坚定的回答。刘贵祥表示,这三年时间对几十年的执行案件进行了一次统盘清查,使人民法院卸下了沉重历史包袱,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另外,这次攻坚执行难坚持标本兼治,重视“铺路架桥”,一边清理积案,一边搞长效机制建设,不可能回到原来的状态。

  有记者对曝光“老赖”时如何处理曝光和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提出疑问。葛晓燕表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公民的隐私保护,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和隐私保护之间并不矛盾。如江西“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具有公开曝光、联合惩戒、在线举报、自我监督等多项功能。实践证明,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对于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和解决执行难起到了非常好的推进作用。

  关于农民工讨薪、交通肇事赔偿、赡养费、抚养费等社会关注的涉民生案件,吴偕林用“民生无小事”来总结此类案件的执行。如福建法院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到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实行“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纳入集中专项行动中,开展集中统一执行等。

  对于陷入债务危机的企业,如何处理善意执行与加大执行力度之间的矛盾?刘贵祥表示,执行人员要从意识上树立公权力的审慎性和谦抑性,审时度势进行把握。一方面对“老赖”绝不姑息,另一方面,也要尽可能采取执行和解的办法,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有效利用执行和破产制度的衔接,把握界限,不能把民事纠纷当作刑事犯罪来处置,要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有记者对曝光“老赖”时如何处理曝光和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提出疑问。葛晓燕表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公民的隐私保护,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和隐私保护之间并不矛盾。如江西“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具有公开曝光、联合惩戒、在线举报、自我监督等多项功能。实践证明,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对于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和解决执行难起到了非常好的推进作用。
责任编辑:孙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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