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徐滔:
建立健全危害公共利益行为惩戒措施
2019-03-08 08:56: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冼小堤
  3月6日上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北京代表团小组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电视台副总编辑徐滔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呼吁司法机关建立健全严重危害公共利益行为的惩戒措施。

  会上,徐滔讲起了一个案例。北京市委、市政府有一项惠民工程,是给老旧小区进行抗震加固、综合提升。在前期搬迁工作中,西城区某个单元24户中有21户已经搬走,其余3户索要高额赔偿金,不成就不搬。后来2户经过劝说也搬走了,有1户至今没搬,一再起诉,一再败诉。现在已经到了法院强制执行的阶段,他们仍然拒绝搬走。早早搬走的老人盼望享受好政策,已经在外等待了四年。

  徐滔认为,这四年所花费时间、精力与金钱是难以估量的。“所以我强烈呼吁司法机关,一定要建立健全对严重危害公共利益行为的惩戒措施,要把他们的行为纳入个人征信体系,保证市委、市政府的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徐滔说。
责任编辑:刘泽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