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终本
2019-03-02 15:04:03
  2018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就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作报告时表示,最高法院建立完善终本案件管理机制,规范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积极探索多种有效途径,破解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管理难题。

  周强在报告中说,人民法院只有穷尽一切执行措施、达到规定标准,才能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对于“执行不能”案件,人民法院通常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为防止终本程序被滥用、将原本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纳入终本案件范围,最高人民法院紧紧抓住终本案件合格率这一关键指标,建立完善严把进口、规范管理、畅通出口、有序退出的终本案件管理机制。

  周强指出,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将该类案件纳入单独建立的终本案件库,每半年由网络查控系统自动查询一次,并对数据库内被执行人常态化限制高消费,一经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恢复执行,数据库向全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同时,通过积极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探索社会救助、商业保险等途径,依法有序分流解决终本库中的“执行不能”案件。
责任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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