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屯昌法院决战决胜执行难工作纪实
2019-02-26 08:58:58 | 来源:法制时报 | 作者:蒙职宇 陈晓萍
  执行难,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2016年以来,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政府和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问题导向,举全院之力,攻坚克难,较好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目标任务。

  据统计,3年来,屯昌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733件,已结1485件,结案标的额高达4.6亿元,整体结案率85.69%,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8.86%,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97.9%,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率100%。

  领导高度重视构建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长期以来,屯昌县委、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执行工作,2018年8月,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为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县委书记田志强每年在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县法院党组年度工作汇报时,均专门对法院执行工作作出指示。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敬文多次对执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要部署,并亲自担任县执行联动机制领导小组组长。

  2017年10月,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县法院执行工作专项报告,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审议意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执行工作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目前,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并不断完善,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夯实工作措施

  开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屯昌法院党组切实发挥“一把手”作用,将执行攻坚工作作为屯昌法院首要重点工作来抓,成立屯昌县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一把手”统揽全局,把握执行工作节奏,各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协作,将具体任务到人,涉及到执行规范化、执行信息化、执行宣传、执行外勤等方面工作具体到个人,以团队的形式各司其职,将执行攻坚工作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一个人,凝聚执行力量攻坚克难。

  据了解,屯昌法院积极协调外部单位支持和配合法院执行攻坚工作,打破执行工作“铁壁”。2018年11月,屯昌法院向全县各联合单位发出第一批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于同年12月10日召开了联合惩戒联席会议,切切实实联合各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全面落实对失信被执行人的11项限制措施。

  同时,屯昌法院还协调内部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建立起“立、审、执”工作协调机制,注重协调统一,强化审执衔接,真正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实现从立案到审理到执行过程中的无缝对接,杜绝“执行不能”,化解执行难题。此外,还积极开展立案保全提示、推行判后执行提示,引导当事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模式,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进程,促进了执行工作大格局的建立。

  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老赖”打击力度

  2016年至2018年底,屯昌法院共将700多名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户外LED屏幕等多渠道公开曝光,其中206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全额履行了债务……这一连串数字是屯昌法院全面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快速严厉打击“老赖”有力执结案件的一个剪影。

  “传统执行查控模式存在执行效率低、覆盖财产范围窄、查控人力成本高等难题。”屯昌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失信惩戒系统以及网络拍卖等方式,不断加强对“老赖”打击力度,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统计,2016年以来,屯昌县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为1500多件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共查询账户3万多个,冻结资金2000万余元、车辆100余辆。同时坚决打击抗拒执行行为,共拘留被执行人45人次,罚款8人。

  屯昌法院于2017年初开始实施网络拍卖以来,成交率、溢价率成倍增长,流拍率、降价率、拍卖成本明显下降,有效祛除权力寻租空间,斩断不法利益链条,实现了拍卖环节违纪违法“零投诉”。至今实施网络拍卖15次,成交8件,成交额达2922万元。

  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重点难点案件

  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屯昌法院开展涉民生和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专项行动,3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全部执结,金额16万余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投资沉香送房产系列案”、“美林湖”系列案等涉及大量外地购房户的执行案件,经加大执行力度,亦全部执结,执行到位金额达2700多万元。

  同时,加大涉农垦案件执行力度,多措并举,妥善执行涉农垦案件,支持农垦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通过在执行阶段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签订承包合同并补缴承包费,涉中坤农场土地侵占案得以圆满执结,其他具有类似情形的人员在知晓该案情况后,也陆续与申请执行人中坤农场补签土地承包合同,补缴了土地使用费。通过签订《合作赞助合同》,广青农场案中的被执行人不仅主动清除涉案土地上的种植物,也未阻挠第三方进行开发,该起历时5年之久的排除妨害案件,以和解履行完毕结案。

  对于“执行不能”案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标准和节点进行,明确只有穷尽一切执行措施、达到规定标准,才能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按程序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将该类案件纳入单独建立的“终本”案件库,每半年由网络查控系统自动查询一次,并对数据库内被执行人常态化限制高消费,一经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恢复执行。

  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有序分流解决终本库中的“执行不能”案件。2016年以来,屯昌法院终本案件占所有执结案件的27%。为解决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执行、申请执行人因债权不能实现而陷入生活困境的两难问题,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8万余元。

  优化工作机制促进执行工作长远发展

  为促进工作长远持续发展,真正解决执行难问题,屯昌法院勇于担当、敢于创新,深化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推动解决执行难工作向纵深发展。

  屯昌法院建立专门的执行裁决团队,实行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离。深化以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模式改革,建立以员额法官为主导,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司法辅助人员组成的团队化执行工作模式,实现执行人力资源效用最大化,并确保执行部门员额法官比例不低于审判业务部门。创新财产发现机制,全面推广悬赏举报等调查措施,鼓励和支持律师代理执行案件,动员社会力量查人找物。

  屯昌法院进一步规范执行办案标准和流程,将所有执行案件全部在统一的执行办案平台上办理,强化了关键节点管控,办理过程全程留痕、实时跟踪、精准管理。充分运用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实现“一站式”执行公开、“一键式”案件督办,真正让执行管理“一竿子插到底”。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实施“一案一户”模式,严格规范执行案款收取、审批、发放和退还程序,及时将执行案款向申请人兑付,坚决杜绝占用、挪用、挤用执行案款问题发生。

  屯昌法院新建成200平米的高科技化的执行指挥中心,配备了执行单兵系统、执法记录仪、监控摄像头、音响系统、发言权限调度系统等。建成以来,已多次运用于现场拆除、强制拘留、土地清表等重要执行行动中,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统一调度、指挥和协调。

  破解执行难,队伍是关键。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执行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执行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讲党性、讲纪律、讲奉献,3年来夜以继日战斗在执行一线,风餐露宿、蹲点守候,无私奉献、顽强拼搏,为解决执行难竭尽全力。屯昌法院执行局被省高院评为“2015-2016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被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夏季风暴执行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加强执行公开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据介绍,屯昌法院始终坚持在执行工作领域贯彻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原则,所有执行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通过短信平台、法院网站、案件唯一二维码查询等方式,把执行工作流程的重要节点信息向当事人公开。

  特别是对执行阻力较大的或涉众型的执行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工作人员见证、监督执行,增进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

  据统计,3年来,屯昌法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执行难”、“执行不能”案例4例,解决执行难法制宣传2次;在“今日头条”上发布32条执行新闻,电视广播32次,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平台发布64条执行信息,生动展示法院执行工作声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高冰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