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9-02-19 10:25: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特邀咨询员座谈会,进一步拓宽听取社情民意的沟通领域和渠道,健全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座谈会上,21位特邀咨询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吕忠梅(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法委驻会副主任、农工党中央常委)

  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难方面所做的工作是有温度的,既要把温度宣传出来,也要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表达出来。人民法院的宣传要向社会、向人民、向国际传递信心。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要传递司法体制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仍需要付出多年的努力。

  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

  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有很多亮点,比如,司法体制改革中设立了新的法庭和法院,特别是纠正了涉产权的冤假错案。建议研究解决司法人员流失问题;继续推动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

  甘培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会长)

  司法体制改革中没有进入员额制的法官,会面对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及心理压力,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能加强对法官的心理辅导工作;对于没有入额的法官,要有合理的安排,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统计省市县党政领导机关对法院干警的表彰情况。

  左海聪(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相关司法解释,促进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卢建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2019年各类风险叠加,防范和化解风险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希望2019年的工作安排对此应有重点关注,要特别重视发挥司法在风险防控方面的积极作用。

  付子堂(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2018年是“四五改革纲要”的收官之年,是非常关键的一年。建议加强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大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指导力度,强化司法体制改革后的裁判统一问题。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要更加注重长效机制。

  刘敬东(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最高人民法院的国际商事法庭已经为国际社会所高度关注,建议能够推出一些案例,这有助于提升中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同时,通过案例也能切实推动企业和个人在海外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

  汤维建(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民革中央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2018年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大量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建议创新“枫桥经验”,进一步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希望加强法官的履职保障,防止优秀法官流失;加大对虚假诉讼和执行“老赖”的惩治力度,助推诚信社会和诚信司法建设;更加注重破产重整制度的运用,发挥好破产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作用。

  李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消极执行也是造成执行难的原因之一。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两次修改都针对消极执行做出了规定。为解决消极执行,法院近年来采取了很多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了建立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将来可以考虑借鉴域外的成功经验,进行制度上的创新。

  李瑞丰(太原理工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提几个建议:1.重点关注校园贷问题,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在网络贷款方面加大惩罚力度。2.加强律师诉讼权利的保障。3.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肖建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建议明确人民法院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要求的关系,巩固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将推进民事强制执行法的立法作为2019年人民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

  汪建成(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副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提三点建议:1.正确处理再审、改判案件并加快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2.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审判组织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强智慧法院建设。3.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张晓山(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基本解决执行难要有质和量的标准,要通过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执行工作的落实、体制机制的改革、社会支持等方面体现。依法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具体到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企业合法经营。

  林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提三个方面的建议:1.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维护正常医患关系。2.加强少年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3.加强网络空间的法治化,依法惩治网络犯罪、互联网知识产权犯罪。

  周光权(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提三点建议:一是建议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提供平等法律保护,切实纠正一批涉产权的冤假错案,有效回应公众期待;二是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和指导,补齐工作中的短板;三是提高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向更高水平。

  胡建淼[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胡建淼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

  建议人民法院在法官流失问题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留住优秀法官。要加强司法责任制下的审判监督制度研究,明确院长、庭长的监督职责,确保司法公正。

  姚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案件的刑民交叉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希望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继续加强巡回法庭建设,针对人员两年一轮换问题,应加强裁判标准统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不仅有程序上的创新,也要注意总结实体法适用上的经验。

  郭军(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

  从执行工作看,2016年、2017年被执行人的自动履行率在上升,这说明我们解决执行难的震慑作用起到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建议建立环境司法审判跨行政区划管辖机制,加强环境资源修复的司法赔偿工作,建立制度以推动恢复性赔偿落地。

  黄进(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

  建议:1.进一步优化国际商事法庭制度,在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下成立若干跨区域国际商事法院,负责一审国际商事案件。2.积极打造世界海事司法中心,有必要在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海事法庭。3.在队伍建设方面,必须要强化法官职业道德伦理的培养和要求。

  章百家(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

  司法公正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判决,一个是执行。建议加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宣传工作,发挥案例的引导作用,通过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进一步提升公众的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

  蔡继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民进中央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社科学院教授)

  建议:1.保护民营企业,法院还是要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案件、一般的经济案件与经济犯罪,防止冤假错案。2.继续加强执行工作,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

  (文字整理:吴凡)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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