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男子谎报小孩走失警情被立案调查
2019-02-03 21:59:10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林浩
一条名为“1个1岁半男童在南宁市万象城‘走失’”的寻人启示近日刷爆朋友圈,文章称,因妻子疏忽,广西男子罗某刚学会走路的儿子小承佑不慎走失。不少网友看到消息后纷纷转发。
此事件经媒体报道后,产生广泛影响。随后罗某向媒体表示,其岳母已经明确告诉他,孩子找到了,只是罗某妻子最近这段时间状态不太好,不想与罗先生见面,并谎称孩子走丢了。
2月3日,上述事件剧情发生反转,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发布通报称,罗某此次行为涉及虚构事实,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介绍,1月24日,青秀公安分局向阳派出所接到罗某报警称,1月17日,其妻因家庭矛盾携带一岁半的儿子离开东葛路出租屋,此后失联。民警立即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开展调查工作。随后,罗某向多家媒体宣称,其妻带儿子在万象城逛街时走失。经公安机关调查,罗某此前已经离婚,儿子归前妻抚养,目前随母亲在外地生活,并未走失。
南宁警方提醒,《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疫情、警情或者以其它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事件经媒体报道后,产生广泛影响。随后罗某向媒体表示,其岳母已经明确告诉他,孩子找到了,只是罗某妻子最近这段时间状态不太好,不想与罗先生见面,并谎称孩子走丢了。
2月3日,上述事件剧情发生反转,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发布通报称,罗某此次行为涉及虚构事实,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介绍,1月24日,青秀公安分局向阳派出所接到罗某报警称,1月17日,其妻因家庭矛盾携带一岁半的儿子离开东葛路出租屋,此后失联。民警立即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开展调查工作。随后,罗某向多家媒体宣称,其妻带儿子在万象城逛街时走失。经公安机关调查,罗某此前已经离婚,儿子归前妻抚养,目前随母亲在外地生活,并未走失。
南宁警方提醒,《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疫情、警情或者以其它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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