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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浩博:执行战线上的“排头兵”
2019-02-02 09:45:08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号
山西省平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有这么一位普通执行干警,他叫洪浩博,20年如一日,在执行岗位上兢兢业业,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尤其在2016年开始的“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中,他肩负着神圣使命。2017年和2018年,个人执行完毕率分别达到61%和72.5%,一直位于全局第一,2017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个人二等功”。历年来,他先后荣获“优秀政法干警”、“执行标兵”、“执行能手”等荣誉称号,被誉为执行战线上的“排头兵”。
穷尽手段,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普通的执行干警,洪浩博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工作中他用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手段,使一件件难以执行的案件迎刃而解。
2016年,年近六旬的孙某某驾驶电动车,将程某某撞伤致残,无法正常生活。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孙某某赔偿程某某各项费用共计3万余元。在这起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孙某某同意每月给付2000元,但到期后被执行人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不付或少付,使此案一度搁浅。面对这种情况,洪浩博一方面安抚申请执行人的情绪,一方面继续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事隔半年临近春节时,洪浩博请示对孙某某家中实施搜查,在程某某一家都觉得执行无望时,执行工作出现了转机。在搜查过程中,洪浩博留意孙某某的一举一动,甚至面部表情的细微变化,终于在一对破旧的箱子里发现了大量的现金及银行卡,使这起久拖未执的案件得以圆满执行。
2017年6月份,洪浩博接到一起烟农申请执行晋某拖欠工资款一案,此案执行标的额虽只有11万元,但这是70余名烟农的工资款,晋某是外乡人,来当地承包土地种植烟叶,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负债累累,躲避债务,下落不明,法院依法缺席判决,70多名烟农推选了代表申请执行。在进入执行程序后,胜诉拿不到钱的烟农情绪十分激动,面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网络查控又无任何财产线索,洪浩博一边安抚情绪激动的群众,一边着手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后通过多方走访,得知晋某的表弟李某可能知道其下落,洪浩博立即赶往李某家中,在取得证据后,法院当即对晋某进行了传唤。从立案到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至达成和解协议,用了不到5天时间,烟农们看到了希望,但洪浩博同志并未感到轻松,为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前往该镇烟站进行了调查落实,并发送了协助执行通知书。9月份到了烟叶收获的季节,洪浩博几乎天天驱车几十公里,对晋某的烟叶采收、烘烤、分级进行监督。没有想到,原本估卖十几万元的烟叶只卖了不足8万元,烟农聚众哄闹的场面再次出现,面对这种情况,洪浩博即刻赶往现场,当得知晋某为了偿还其他人的债务,偷偷将烤好的一部分优质烟叶以高于收购价格卖给了烟叶贩子,所卖的7万余元,用于偿还其他债务,洪浩博当即向局长汇报,准备对晋某依法拘留,晋某迫于法律威慑,四处求借,使案件得到圆满执结。拿到血汗钱的70多名烟农对洪浩博一再表示感谢。
一次次深情的感谢,不仅是对洪浩博这个法院人的感谢,也是对新时代公平正义的赞许。洪浩博作为一名执行员,架起了人民法院和群众的“连心桥”,有力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艰辛不言,默默展现执行干警的风采
平陆是个山区穷县,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这些无疑加剧了执行工作的艰辛程度。洪浩博无论节假日,还是严寒酷暑,只要一个命令,他都立即整装出发。
长期的高强度工作,使洪浩博患上了严重的糖尿病和急性胰腺炎。在一次外出去晋城办案时,因被执行人躲避不露面,几位执行员选择蹲点盯梢。就在蹲守时,洪浩博的胰腺炎病突然犯了,被同事送往晋城市人民医院,但他怕错过盯梢,对同事说道:“有医生和护士在,你们走吧,我一个人能行”。4天后,他的身体状况尚未完全得到恢复,就提前出院与战友们一起找到被执行人。经过长达2小时的思想攻势,被执行人终于履行了义务。
2017年,妻子因严重车祸受伤,被送往三门峡市医院抢救,在重症室抢救过程中,是他唯一陪伴妻子最长的时间。妻子病情稳定转入普通病房后,他又坐不住了,手中有一个案子急需在三门峡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在得到妻子的谅解之后,带着对妻子的愧疚和对工作的执着,他在三门峡各家银行及相关单位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和财产进行了查询,并对被执行人位于三门峡的一套房屋予以查封,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在执行闫某与周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了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10多条,但因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在江苏省泰州市,经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此,洪浩博和同事们驱车1000多公里赶往泰州,到达泰州市时已是凌晨4点多。此案从查询到控制财产,仅用了2天时间,像这种传统性调查取证的工作是繁重而无味的,但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毫无怨言。
七情六欲、儿女情长是人之常情,但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面前都可以放一放,这就是洪浩博最简单也是最深情的诠释。
因案制宜,充分发挥灵活机动的方法
平陆县红旗水利灌溉管理区与王某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王某某未自觉履行拆除义务,平陆县红旗水利灌溉管理区向平陆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年近八旬的王某某总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考虑到他年事已高,洪浩博多次给其做思想工作,一方面帮忙为王某某找房子,另一方面给水利灌溉管理区进行沟通,最终红旗水利灌溉区同意支付王某某安家费10000元。同时,洪浩博联系到王某某在外打工的儿子,用实际行动感化了王某某,其终于答应自行拆除所建的房屋。
在拆除过程中,王某某的老伴意外地摔了一跤,送往医院救治,因经济拮据,他儿子向洪浩博打来电话,请求洪浩博暂时给其母亲垫付2000元住院费。因案件尚未执行完毕,红旗水利灌溉区给王某某的安家费没有先行支付,洪浩博立即赶往医院,自己垫付了2000元的住院费,王某某一家当时感动地说:“放心吧,就是再困难,我们也要配合你们执行。”王某某老伴出院后,及时拆除了违建,按期交付了所占用的土地,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洪浩博深深懂得法律就是以人为本,在执行案件中,温暖的是一个人,影响的却是整个社会。
勇于探索,合理运用信息化提升质效
面对执行信息化不断完善,案件执行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日渐提高,执行人员不但要办好案,而且还要熟练操作流程管理系统,做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一致。对此,洪浩博认真学习,不断探索新的信息化执行系统,时常一个人加班到深夜,根据自己摸索的程序和经验,自行编写了执行系统操作流程手册,分别对各项功能及输入的方法,以最通俗易懂和语言文字及图标进行阐述。执行实施人员大多年龄偏大,对网络及办案系统操作困难,针对每一个干警遇到问题,他都耐心解答并操作示范,使每位执行实施人员基本掌握了执行流程的输入。
在办案的同时,洪浩博负责督促全局录入执行流程系统的管理,不定时对承办人员的案件流程、节点实行监督管理,并对流程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予以纠正。面对这项复杂工作,他时常是一个人下班后,在办公室打开电脑对所有执行人员的系统予以监督并发出通告,督促录入系统的及时性、准确率。
洪浩博,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中,兢兢业业、认真执着,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勇做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排头兵”。
穷尽手段,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普通的执行干警,洪浩博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工作中他用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手段,使一件件难以执行的案件迎刃而解。
2016年,年近六旬的孙某某驾驶电动车,将程某某撞伤致残,无法正常生活。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孙某某赔偿程某某各项费用共计3万余元。在这起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孙某某同意每月给付2000元,但到期后被执行人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不付或少付,使此案一度搁浅。面对这种情况,洪浩博一方面安抚申请执行人的情绪,一方面继续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事隔半年临近春节时,洪浩博请示对孙某某家中实施搜查,在程某某一家都觉得执行无望时,执行工作出现了转机。在搜查过程中,洪浩博留意孙某某的一举一动,甚至面部表情的细微变化,终于在一对破旧的箱子里发现了大量的现金及银行卡,使这起久拖未执的案件得以圆满执行。
2017年6月份,洪浩博接到一起烟农申请执行晋某拖欠工资款一案,此案执行标的额虽只有11万元,但这是70余名烟农的工资款,晋某是外乡人,来当地承包土地种植烟叶,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负债累累,躲避债务,下落不明,法院依法缺席判决,70多名烟农推选了代表申请执行。在进入执行程序后,胜诉拿不到钱的烟农情绪十分激动,面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网络查控又无任何财产线索,洪浩博一边安抚情绪激动的群众,一边着手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后通过多方走访,得知晋某的表弟李某可能知道其下落,洪浩博立即赶往李某家中,在取得证据后,法院当即对晋某进行了传唤。从立案到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至达成和解协议,用了不到5天时间,烟农们看到了希望,但洪浩博同志并未感到轻松,为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前往该镇烟站进行了调查落实,并发送了协助执行通知书。9月份到了烟叶收获的季节,洪浩博几乎天天驱车几十公里,对晋某的烟叶采收、烘烤、分级进行监督。没有想到,原本估卖十几万元的烟叶只卖了不足8万元,烟农聚众哄闹的场面再次出现,面对这种情况,洪浩博即刻赶往现场,当得知晋某为了偿还其他人的债务,偷偷将烤好的一部分优质烟叶以高于收购价格卖给了烟叶贩子,所卖的7万余元,用于偿还其他债务,洪浩博当即向局长汇报,准备对晋某依法拘留,晋某迫于法律威慑,四处求借,使案件得到圆满执结。拿到血汗钱的70多名烟农对洪浩博一再表示感谢。
一次次深情的感谢,不仅是对洪浩博这个法院人的感谢,也是对新时代公平正义的赞许。洪浩博作为一名执行员,架起了人民法院和群众的“连心桥”,有力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艰辛不言,默默展现执行干警的风采
平陆是个山区穷县,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这些无疑加剧了执行工作的艰辛程度。洪浩博无论节假日,还是严寒酷暑,只要一个命令,他都立即整装出发。
长期的高强度工作,使洪浩博患上了严重的糖尿病和急性胰腺炎。在一次外出去晋城办案时,因被执行人躲避不露面,几位执行员选择蹲点盯梢。就在蹲守时,洪浩博的胰腺炎病突然犯了,被同事送往晋城市人民医院,但他怕错过盯梢,对同事说道:“有医生和护士在,你们走吧,我一个人能行”。4天后,他的身体状况尚未完全得到恢复,就提前出院与战友们一起找到被执行人。经过长达2小时的思想攻势,被执行人终于履行了义务。
2017年,妻子因严重车祸受伤,被送往三门峡市医院抢救,在重症室抢救过程中,是他唯一陪伴妻子最长的时间。妻子病情稳定转入普通病房后,他又坐不住了,手中有一个案子急需在三门峡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在得到妻子的谅解之后,带着对妻子的愧疚和对工作的执着,他在三门峡各家银行及相关单位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和财产进行了查询,并对被执行人位于三门峡的一套房屋予以查封,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在执行闫某与周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了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10多条,但因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在江苏省泰州市,经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此,洪浩博和同事们驱车1000多公里赶往泰州,到达泰州市时已是凌晨4点多。此案从查询到控制财产,仅用了2天时间,像这种传统性调查取证的工作是繁重而无味的,但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毫无怨言。
七情六欲、儿女情长是人之常情,但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面前都可以放一放,这就是洪浩博最简单也是最深情的诠释。
因案制宜,充分发挥灵活机动的方法
平陆县红旗水利灌溉管理区与王某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王某某未自觉履行拆除义务,平陆县红旗水利灌溉管理区向平陆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年近八旬的王某某总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考虑到他年事已高,洪浩博多次给其做思想工作,一方面帮忙为王某某找房子,另一方面给水利灌溉管理区进行沟通,最终红旗水利灌溉区同意支付王某某安家费10000元。同时,洪浩博联系到王某某在外打工的儿子,用实际行动感化了王某某,其终于答应自行拆除所建的房屋。
在拆除过程中,王某某的老伴意外地摔了一跤,送往医院救治,因经济拮据,他儿子向洪浩博打来电话,请求洪浩博暂时给其母亲垫付2000元住院费。因案件尚未执行完毕,红旗水利灌溉区给王某某的安家费没有先行支付,洪浩博立即赶往医院,自己垫付了2000元的住院费,王某某一家当时感动地说:“放心吧,就是再困难,我们也要配合你们执行。”王某某老伴出院后,及时拆除了违建,按期交付了所占用的土地,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洪浩博深深懂得法律就是以人为本,在执行案件中,温暖的是一个人,影响的却是整个社会。
勇于探索,合理运用信息化提升质效
面对执行信息化不断完善,案件执行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日渐提高,执行人员不但要办好案,而且还要熟练操作流程管理系统,做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一致。对此,洪浩博认真学习,不断探索新的信息化执行系统,时常一个人加班到深夜,根据自己摸索的程序和经验,自行编写了执行系统操作流程手册,分别对各项功能及输入的方法,以最通俗易懂和语言文字及图标进行阐述。执行实施人员大多年龄偏大,对网络及办案系统操作困难,针对每一个干警遇到问题,他都耐心解答并操作示范,使每位执行实施人员基本掌握了执行流程的输入。
在办案的同时,洪浩博负责督促全局录入执行流程系统的管理,不定时对承办人员的案件流程、节点实行监督管理,并对流程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予以纠正。面对这项复杂工作,他时常是一个人下班后,在办公室打开电脑对所有执行人员的系统予以监督并发出通告,督促录入系统的及时性、准确率。
洪浩博,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中,兢兢业业、认真执着,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勇做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排头兵”。
责任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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