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载基层路 不忘初心法律人
——记广西兴业县人民法院蒲塘人民法庭李宗雄先进事迹
2018-12-24 14:24: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璟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这是法官李宗雄最欣赏的一首诗,正如这首诗一般,李宗雄的为民初心扎根在基层,无惧“东西南北风”一守就是29年。

  李宗雄,广西兴业县人民法院蒲塘人民法庭副庭长,1966年1月出生,1989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专业,同年参加工作,199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沙塘法庭、高峰法庭和蒲塘法庭工作,长期坚守在基层,一干就是29年,期间曾于2000年7月至12月到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挂职跟班学习半年。

  29载法庭路,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到首批员额法官,52岁的李宗雄,一步一个脚印书写着自己的不悔与坚持:“自治区法院优秀党员”、“自治区法院先进个人”、“自治区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一次”、“兴业县人民法院先进个人”、“平安兴业先进个人”、“平安县建设法院先进个人”。

  风雨兼程砥砺前行

  “既然选择了基层,便只顾风雨兼程,守住初心”,这是李宗雄日记本上的手记。29载基层路,对于李宗雄来说最长情的是蒲塘法庭,2000年4月刚满34岁的李宗雄选择了蒲塘法庭,春华秋实18载,弹指间用公平与正义坚守了蒲塘18年。在这18年时光里,无怨无悔,恪尽职守,认真做事,清白做人,甘于奉献。2000年至今共承办案件1800余件,年均结案率96%。2016年至2018年12月共承办民商事案件488件,近三年年均调解率59.5%,无发改案件,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法律效果。

  温情调解润物无声

  在这将近30年的法院工作中,李宗雄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2016年至今审结案中,年均调撤率达85%,调解结案当事人自动履行率100%。

  对于案件的审理。李宗雄善于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当事人性格、身份的差异,采取不同的调解政策。为打开当事人双方心结,总是不耐其烦的劝导、沟通,用心用情去感化说服双方,在蒲塘,大家都称之为:老好人。

  2017年,李宗雄在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案中了解到,原被告双方是婆媳关系,原告丈夫因工作意外受伤获得一笔赔偿款42万,后原告丈夫因医治无效死亡,双方因赔偿款分配矛盾引起的继承纠纷。虽然婆媳双方并没有血缘关系,但原告与其丈夫育有两名女儿,李宗雄从两名幼女未来的成长入手,充分利亲情感化双方,及时化解婆媳之间的矛盾,双方各退一步,案件得以成功调解,当事人并自动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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