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简易程序其他规定审理通知书(小额诉讼转换通知当事人用)
2018-12-07 16:31:59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其他规定审理通知书
(××××)……民初……号
×××: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条/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决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条、第二百八十一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条件,通知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用。
2.人民法院依职权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的,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条;依申请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的,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一条。
3.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
责任编辑:刘帆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