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018-12-03 18:19:10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杨稳玺
  记者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在全区市县机构改革工作中,宁夏将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据介绍,宁夏将在巩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已经转为行政机构的,按照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理顺关系,优化组织结构,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以破解政府职能体外循环问题,消除在“放管服”改革中的“盲区”和“死角”,持续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使事业单位回归公益服务本位。

  同时,在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宁夏将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有效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建立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四同”清单,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推进供水、供电、供气等人民群众经常打交道的公共事业部门便民化改革,更大限度地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

  据了解,2016年5月宁夏被中央编办确定为全国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四个重点试点省份之一,目前宁夏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基本完成,经中央编办评估验收合格。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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