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暴力、威胁手段催收高额利息
湘潭岳塘区一恶势力犯罪团伙受审
2018-12-01 10:14: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陶琛
借款2万元,实际到手1.4万元,要求写借款4万元的借条;采取各种手段帮其他公司催收账款;不还钱就拘禁当事人……湘潭这个恶势力团伙今天受审了。
11月30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戴某、郭某、王某、陈某敏、尹某、何某、方某、肖某武、谢某等9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这是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第二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戴某、郭某和王某等人出资设立某金融公司,在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未获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专门从事非法发放贷款业务,以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催收高额利息、手续费等费用。并在公司内部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及分工,细化薪资提成奖励政策。2017年4月起,戴某等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肆意认定违约、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有组织的滋扰、暴力、威胁等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戴某为首要分子,郭某、王某为骨干成员,何某、方某、陈某敏、尹某、肖某武、谢某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庭围绕起诉指控的事实进行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因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11月30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戴某、郭某、王某、陈某敏、尹某、何某、方某、肖某武、谢某等9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这是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第二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戴某、郭某和王某等人出资设立某金融公司,在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未获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专门从事非法发放贷款业务,以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催收高额利息、手续费等费用。并在公司内部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及分工,细化薪资提成奖励政策。2017年4月起,戴某等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肆意认定违约、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有组织的滋扰、暴力、威胁等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戴某为首要分子,郭某、王某为骨干成员,何某、方某、陈某敏、尹某、肖某武、谢某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庭围绕起诉指控的事实进行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因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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