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人团伙盗墓案在宝鸡陈仓法院落槌开审
2018-11-26 08:42:09
     中国法院网讯 (张杨 张叶青)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王某某等12人盗墓案在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仓区法院院长贺宁泊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了该案。

  此次盗墓案件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影响较大,涉案人员分别来自陕西省咸阳市、延安市、宝鸡市等7个不同的县区。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闫某某三人事先预谋策划了两次盗墓事件,共有12人涉案。他们先后两次蹲点预谋实施了盗墓计划,盗取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五星村清代以前古墓葬内残戈四支、残缺铜盘两个;盗取西周时期古墓葬文物石圭一件、圆形铜泡一件、两穿短胡铜戈一件、柱足铜鼎一件、两穿铜戈残件一件、带铃车马铜饰一对两件,其中带铃车马铜饰一对两件系三级文物。

  该团伙的盗掘行为对古墓葬的历史、艺术、科学等研究价值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案件审理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过程进展顺利,秩序井然,纪律严明,体现了审判长娴熟的审判驾驭能力和严谨的敬业精神。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现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部分被告人家属共计40余人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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