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施工方商谈未果带人阻止施工获刑
2018-11-21 09:29:27
中国法院网讯 (黎霞) 因与施工方商谈水温料未果,便带人阻止施工。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因与老关县道改造工程施工方商谈水温料未果,心存芥蒂。2017年12月9日,张某带领邓某等三人驾车到达施工现场,并指使邓某等人将一辆红色三菱越野车拦在公路中间,导致无法正常施工,造成现场的五车水温料作废。经湘东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作废水温料价值人民币6189元。另查明,被告人张某已向被害单位赔偿2万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因个人目的,带人阻止施工,造成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价值人民币6189元,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已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因与老关县道改造工程施工方商谈水温料未果,心存芥蒂。2017年12月9日,张某带领邓某等三人驾车到达施工现场,并指使邓某等人将一辆红色三菱越野车拦在公路中间,导致无法正常施工,造成现场的五车水温料作废。经湘东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作废水温料价值人民币6189元。另查明,被告人张某已向被害单位赔偿2万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因个人目的,带人阻止施工,造成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价值人民币6189元,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已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