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中止再审程序用)
2018-11-16 16:15:15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原审其他当事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年××月××日,本院/××××人民法院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本案由本院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正在审理本案。
××××年××月××日,××××人民法院受理(××××)……民撤……号……(写明当事人及案由)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该案正在审理中。
本院认为,……(写明中止再审诉讼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中止诉讼。
二、本院/××××人民法院先行审理(××××)……民撤……号……(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院印)
书 记 员 ×××
【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审理再审案件期间,对原生效裁判人民法院受理了第三人撤销之诉,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裁定中止再审诉讼用。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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