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刑事速裁程序
彬州法院十分钟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
2018-11-01 10:55: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樊国强 刘争远
  近日,陕西省彬州市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在十分钟之内审结了被告人池某交通肇事罪一案。

  今年8月,被告人池某驾驶三轮汽车与霍某的两轮摩托车相碰,致霍某抢救无效死亡,乘员史某受伤,两车受损。经彬州市交警大队认定,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霍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史某无责任。10月24日彬州法院受理了该案。

  10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布实施,首次将“刑事速裁程序”写入法律条文。彬州法院在受理该案后,大胆探索,依据速裁程序规定,就案件的法律适用、开庭程序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庭前经征得被告人池某同意,决定适用刑事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该案由彬州法院员额法官杨彬志独任审判。开庭前,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实际赔付到位;庭审中,简化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当庭宣判。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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