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海波:行政诉讼法研究3.0
2018-10-31 11:12: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中撰文指出,在相对于行政执法来说,行政诉讼基本上只是程序的末端,在法院所受理的各类案件中,行政诉讼也只占一个零头;但是,它代表了正义的面孔,宣示了法治的精神。行政诉讼对法律规则的天然追求和对程序公开的不懈努力,使得它具有极强的辐射效应,涵盖了行政法的大部分问题。毫不夸张地说,一部行政诉讼法,半部行政法。
行政诉讼法研究不会过时,过时的只是一些具体题目、具体论点和研究方法。在行政诉讼法完成修改的新情境下,行政诉讼法研究开始了它的3.0时代。它不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研究课题,也要求探索新的研究方法,逐步建立新的研究范式。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是传统法学研究最重要的主题,但不是全部课题。即使在行政诉讼法完成修改后,朝向更完善制度的对策研究仍然重要;随着司法裁判文书的大量公开,旨在揭示行政诉讼现实图景的实证研究将成为新的学术增长点。行政诉讼研究多元化的同时,也呼唤研究的规范化,呼吁研究品质的整体提升。
行政诉讼法的研究者可以从自己的兴趣和擅长出发,选择研究课题和论证方法,但不必作茧自缚,刻意限定在“法解释学”领域,更不必执此一端,排斥其他。走出我们熟悉的领域、超越传统法学的套路,天地无比宽广。
行政诉讼法研究不会过时,过时的只是一些具体题目、具体论点和研究方法。在行政诉讼法完成修改的新情境下,行政诉讼法研究开始了它的3.0时代。它不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研究课题,也要求探索新的研究方法,逐步建立新的研究范式。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是传统法学研究最重要的主题,但不是全部课题。即使在行政诉讼法完成修改后,朝向更完善制度的对策研究仍然重要;随着司法裁判文书的大量公开,旨在揭示行政诉讼现实图景的实证研究将成为新的学术增长点。行政诉讼研究多元化的同时,也呼唤研究的规范化,呼吁研究品质的整体提升。
行政诉讼法的研究者可以从自己的兴趣和擅长出发,选择研究课题和论证方法,但不必作茧自缚,刻意限定在“法解释学”领域,更不必执此一端,排斥其他。走出我们熟悉的领域、超越传统法学的套路,天地无比宽广。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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