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用“制度铁笼”“数据铁笼”约束执行行为
2018-10-25 09:01:11
中国法院网讯 (董星雨) 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要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执行活动,用“制度铁笼”“数据铁笼”约束执行行为,有效避免各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问题。
在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之后,如何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周强指出,要坚持攻坚之后不放松、不懈怠,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及时固定下来,推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执行制度,充分发挥其优越性。进一步提高新收执行案件办理质效,加强旧存案件清理工作,高度重视执行案件源头治理,加大诉讼保全适用力度,严格规范管理终本案件,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案件繁简分流、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等工作机制,促进执行工作健康发展。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执行活动,用“制度铁笼”“数据铁笼”约束执行行为,有效避免各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问题。
在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之后,如何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周强指出,要坚持攻坚之后不放松、不懈怠,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及时固定下来,推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执行制度,充分发挥其优越性。进一步提高新收执行案件办理质效,加强旧存案件清理工作,高度重视执行案件源头治理,加大诉讼保全适用力度,严格规范管理终本案件,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案件繁简分流、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等工作机制,促进执行工作健康发展。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执行活动,用“制度铁笼”“数据铁笼”约束执行行为,有效避免各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问题。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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