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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某某申请执行北京某运输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
2018-10-24 11:12: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申请执行人潘某某是一名7岁男孩,5岁时由于交通事故双目失明,前额颅骨被取掉。法院判决肇事车辆所属的北京某运输公司赔偿潘某某各项损失合计167万余元。由于该公司拒不履行判决,潘某某父母向北京顺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启动涉民生执行案件绿色通道,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扣划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但仍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为进一步震慑被执行人,同时达到以案释法的目的,法院对该案现场执行进行了全程直播,2名北京市人大代表现场见证,1200万网友在线观看。执行人员现场搜查了被执行人办公室,查扣了5辆货车,并向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陈某讲清法律规定和权利义务,对申请执行人一家进行心理疏导。全媒体直播执行取得良好效果。直播结束后两天内,陈某将剩余案款全部履行到位,案件圆满执结。直播期间,很多热心网友参与评论,有网友说:“这是一场有力度、有态度、有温度的执行。”还有网友说:“不仅要把案款执行到位,还关注申请执行人一家的心理健康,这才是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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