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修正草案三审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拟不适用速裁程序
2018-10-23 10:15: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俏
10月22日下午,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草案二审稿规定了不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和专家学者指出,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践中通常采用有利于关护帮教未成年人的审判方式,并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庭教育,而速裁程序难以充分体现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三审稿中增加规定,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对于缺席审判程序,为了使法院在案件入口审查上严格把关,草案三审稿规定,除了审查起诉书是否具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外,还应当对是否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进行审查。
此外,草案二审稿规定,被告人或其近亲属不服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三审稿增加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今年6月,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的决定》。为做好与《决定》的衔接,保障依法打击海上犯罪工作依法顺利开展,草案三审稿附则中增加规定,中国海警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对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中国海警局办理刑事案件,适用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草案二审稿规定了不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和专家学者指出,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践中通常采用有利于关护帮教未成年人的审判方式,并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庭教育,而速裁程序难以充分体现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三审稿中增加规定,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对于缺席审判程序,为了使法院在案件入口审查上严格把关,草案三审稿规定,除了审查起诉书是否具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外,还应当对是否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进行审查。
此外,草案二审稿规定,被告人或其近亲属不服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三审稿增加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今年6月,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的决定》。为做好与《决定》的衔接,保障依法打击海上犯罪工作依法顺利开展,草案三审稿附则中增加规定,中国海警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对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中国海警局办理刑事案件,适用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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