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车贷”的幌子用于诈骗 铁牢房里蹲五载
2018-10-18 15:18:54
     中国法院网讯 (王晶晶)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汽车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多,贷款买车也逐渐流行,但有一些人却打着“车贷”的幌子用于诈骗、谋取不法钱财。近日,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贷款诈骗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宫某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份,被告人宫某经朱某介绍,通过萧县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已判决),使用虚假证明文件,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萧县支行)申请办理汽车分期贷款的方式骗取贷款123976.66元。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被告人宫某拒不归还,并失去联系。被告人宫某于2017年11月10日被桐城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抓获。

  该院认为:被告人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以办理汽车分期贷款的方式骗取银行贷款人民币123976.66元,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贷款诈骗罪,属数额巨大。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宫某犯贷款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支持。根据被告人宫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以上判决。被告人宫某当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诉,经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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