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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建
2018-09-30 10:18:22
韦建,男,壮族,197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7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2018年5月22日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韦建同志热爱人民司法事业,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始终坚守在审判执行一线,忠诚敬业、坚守法治,尽职尽责、无私奉献,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积极贡献。他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针对基层法院实际,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和便于群众诉讼的原则,积极推行上门立案、巡回办案和就地开庭等审理形式,受到当地群众的普遍欢迎。他锐意改革、敢于担当,在执行攻坚关键时期主动请缨分管执行工作,积极推行审执分离、裁执分离执行体制改革,创新财产发现机制等新举措,为全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打下坚实基础。他勤勉务实、严格自律,从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从不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亲属谋私利,以自身勤政廉洁之气感染着身边人,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韦建同志去世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区优秀法官。
韦建同志忠诚履职、敬业奉献,是一名优秀的基层法院领导干部,其事迹突出、可敬可学,充分展现了人民法官的职业品质和时代风采。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追授韦建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韦建同志热爱人民司法事业,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始终坚守在审判执行一线,忠诚敬业、坚守法治,尽职尽责、无私奉献,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积极贡献。他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针对基层法院实际,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和便于群众诉讼的原则,积极推行上门立案、巡回办案和就地开庭等审理形式,受到当地群众的普遍欢迎。他锐意改革、敢于担当,在执行攻坚关键时期主动请缨分管执行工作,积极推行审执分离、裁执分离执行体制改革,创新财产发现机制等新举措,为全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打下坚实基础。他勤勉务实、严格自律,从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从不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亲属谋私利,以自身勤政廉洁之气感染着身边人,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韦建同志去世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区优秀法官。
韦建同志忠诚履职、敬业奉献,是一名优秀的基层法院领导干部,其事迹突出、可敬可学,充分展现了人民法官的职业品质和时代风采。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追授韦建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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