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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静
2018-09-30 10:08:52
杨静,女,汉族,1967年8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致公党党员,生前任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2018年4月13日,杨静同志在单位加班后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杨静同志作为海南省法院首批员额法官,忠诚职责使命,认真践行法官誓言,积极投身立案登记制改革,入额三年来共完成立案5161件,工作质量高效果好。她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用心用情做好立案信访接待工作,尽心竭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妥善处理了一大批涉及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信访案件,被誉为来访群众的知心人。她乐观坚强,为人忠厚老实,爱事业、爱亲人、爱家庭,对待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用无言的坚守为人民司法事业默默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杨静同志去世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其追记个人二等功,号召全省法院认真开展向杨静同志学习活动,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发出通知,组织在全省政法系统广泛学习宣传杨静同志先进事迹。
杨静同志忠诚为民、勤勉敬业,忘我工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事迹突出、精神可贵,展现了人民法官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职业品质和时代风采。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追授杨静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杨静同志作为海南省法院首批员额法官,忠诚职责使命,认真践行法官誓言,积极投身立案登记制改革,入额三年来共完成立案5161件,工作质量高效果好。她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用心用情做好立案信访接待工作,尽心竭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妥善处理了一大批涉及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信访案件,被誉为来访群众的知心人。她乐观坚强,为人忠厚老实,爱事业、爱亲人、爱家庭,对待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用无言的坚守为人民司法事业默默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杨静同志去世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其追记个人二等功,号召全省法院认真开展向杨静同志学习活动,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发出通知,组织在全省政法系统广泛学习宣传杨静同志先进事迹。
杨静同志忠诚为民、勤勉敬业,忘我工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事迹突出、精神可贵,展现了人民法官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职业品质和时代风采。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追授杨静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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