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卖枪分七个快递发货
湖南双牌一被告人非法买卖枪支被判刑
2018-09-22 08:59:52
     中国法院网讯 (伍雯婧 杨祖峰)  9月19日,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买卖枪支案件,被告人方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涉案枪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方某是一名气枪爱好者,2017年3月,因为想买一把枪自己玩,方某便在网上搜索了不少气枪的信息,还申请加入了很多研究枪支的QQ群,并通过这些QQ群、微信接触到了枪支。通过与群里的人聊天,方某逐渐发现有利可图,便萌生了自己也来做枪支买卖的想法。方某利用微信和QQ群,先跟有货源的供货商谈好合作事宜,再联系需要购枪的客户。待客户确定购买后,会先将钱打给方某,方某随即将客户的地址发给货源商,由货源商直接邮寄给客户。有时觉得客户给的价格利润不大,方某就介绍货源商与客户直接谈价格。

  2017年9月至11月,方某通过QQ与双牌县的一位买家李某联系,以13180元的总价卖给了李某两支气枪。李某通过支付宝转账或现金存入等方式,分多次付给被告人方某购枪款13180元。方某在收到李某支付的第一支枪的货款后,将整支枪拆成部件打包,通过快递一次性发货,并在第一时间把单号告之李某,由李某到物流公司自取邮件。由于李某购买的第二支气枪整体部件体积较大,方某分了7次通过不同物流公司发货给李某。李某购枪后因看到公安缉枪缉爆宣传,心中惧怕便于2017年11月13日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了购买枪支的事实,并将所购买的两支气枪上缴公安机关。2017年12月23日,方某在其住所被双牌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经永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方某贩卖给李某的两支枪均为非制式枪样,以压缩气体为发射动力,外形完整,部件功能完好,认定为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通过网络向他人出售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两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告人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经双牌法院委托,平江县司法局调查评估后建议对被告人方某适用社区矫正,鉴于被告人方某有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于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决定对其宣告缓刑。据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韩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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