炊烟袅袅升起
2018-09-17 15:53: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俊
  又到一天暮色罩大地。下乡办案返程途中,路边不远处的村庄上空飘出几缕炊烟,随风摇曳,浸染在落日的余辉里。满身的疲乏,不经意的瞥见,却让庄头老何家那缭绕炊烟扯起了思绪。

  日月更迭,转瞬间案结已五年的光景有余,记忆中那个苍老蹒跚的身影依然清晰可见。那一年,老何申请执行赡养费案件由我承办,经过大量的工作,最终得以成功协调,膝下三个子女承诺每年自觉将赡养费汇至法院账户,无需老何再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作为第三方代为转交,并定期归家看望老何。继后事实证明亦按此方案得以履行,老何免受奔波诉累,晚年生活安宁无虞。四季轮回,寒来暑往,自然而然,这袅袅炊烟从老何家烟囱中升起飘出,风雨无误。这看似无趣的执行工作时光竟奏成一首跌宕如入江之流,美好如人间四月天的凯歌。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司法成效对于个体的意义从来没有像今天感受这么直观,炊烟升起的是温暖、轻盈、柔和,载有满满深情,萦绕脑际,挥之不去。有一个词叫做“人烟”,把人与烟联系在一起,有人就有烟,有烟就有人,造词者实在是聪明绝顶。记忆中的炊烟总是伴着日出日落的脚步袅袅升起,带着体温,带着生活的气息。一缕飘零传递烟火信息,家的味道,定格心中。

  黄昏时分,一束束炊烟在远乡近村中摇曳,在夕阳的辉映下,犹如一层纱幔在村庄上空飘逸,这缕缕炊烟仿佛是团聚温馨的信号。俗话说:“家中不生火,外面不冒烟。”只要烟囱冒烟,屋子里就有人,就有生气,就有爱与亲情,就有梦想与希望。毫无疑问,矛盾无时无刻不在,光明始终与黑暗相伴。炊烟无疑是安定生活的风向标,是一股股简单的世间人情,司法以微小的力量毫不察觉地温润社会,让法的价值沁入人心,这确是意想不到的动人景致。脑海中不由得呈现老何一家人围坐在一起,虽享用的是粗茶淡饭,却也其乐融融的如画美景。

  暖色调是法官应有的工作态度,是司法要义的终极体现。真正以人为本的司法,应当是通过所有司法活动,将刚性法律中尊重、宽容、诚信、温情、理性等柔软的人性内容融合并传递出来,进而唤醒人性,引导人性,帮助大众过上和平、幸福的生活。某种意义上,正是个体命运标注和检验着一个国家的法治成色,维系着民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仰。“公与平者,即国之基址也。”司法涉人间悲喜调节之事,系对个案的行为失范、局部的利益失序进行调整,以期实现整体的和谐,自然与人、家、生活须臾不可分离。时间袅如轻烟,选择了人民法官,选择了离老百姓最近的职业,也就选择了在这份平凡的坚守中,将忙碌的身影幻化为百姓遮风挡雨的坚实屏障。

  法不遗爱,点滴之关怀终汇成涓涓之暖流。记忆已经深刻留存,画面仍要接力续写:春夏秋冬,远近村庄,农家小院,炊烟袅袅升起……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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