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各地立即开展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2018-09-07 21:26:33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王莹
国家文物局今日下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通知指出,当前已进入秋季,中秋、国庆等假期即将来临,人流物流增加,各类生产生活用火和用电量增加,火灾诱因增多、风险加大,文物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拧紧文物安全责任链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属地政府落实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好文物安全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在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通知要求将自身火灾风险大、火灾诱因多、使用强度大、消防技术手段不能满足需求、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突出的文物、博物馆单位作为排查整治重点对象,全面排查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制度实施、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存储、灭火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性能等情况,重点排查文物、博物馆单位内部设施与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措施、展陈电气装置防火性能、消防疏散标志与应急照明装置布设等情况,切实解决私搭乱建、堵塞消防通道、电气线路老化、违规使用电器和违规燃香烧纸等突出问题。
在多部门联动和跟踪督察方面,通知指出,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文化、旅游、消防、宗教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落实信息互通、定期研判、联合执法、风险预警等联动机制,加大对文物、博物馆单位的检查巡查和管控力度。要结合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隐患整改和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开展检查和复核,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主动约谈,公开曝光,强力跟踪督察,直至整改到位。
通知同时明确,发生重特大文物火灾事故的,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对发生文物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必须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指出,当前已进入秋季,中秋、国庆等假期即将来临,人流物流增加,各类生产生活用火和用电量增加,火灾诱因增多、风险加大,文物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拧紧文物安全责任链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属地政府落实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好文物安全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在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通知要求将自身火灾风险大、火灾诱因多、使用强度大、消防技术手段不能满足需求、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突出的文物、博物馆单位作为排查整治重点对象,全面排查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制度实施、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存储、灭火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性能等情况,重点排查文物、博物馆单位内部设施与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措施、展陈电气装置防火性能、消防疏散标志与应急照明装置布设等情况,切实解决私搭乱建、堵塞消防通道、电气线路老化、违规使用电器和违规燃香烧纸等突出问题。
在多部门联动和跟踪督察方面,通知指出,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文化、旅游、消防、宗教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落实信息互通、定期研判、联合执法、风险预警等联动机制,加大对文物、博物馆单位的检查巡查和管控力度。要结合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隐患整改和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开展检查和复核,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主动约谈,公开曝光,强力跟踪督察,直至整改到位。
通知同时明确,发生重特大文物火灾事故的,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对发生文物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必须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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