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处置法院已查封的房产
成都一房地产公司老总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8-09-06 10:26: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鑫 胡思行 杨敬渊
  成都一房地产开发商老总肖某无视法律威严,在公司房屋已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通过欺骗购房者及债权人的方式,非法多次将已查封的房屋进行销售以及抵账处置。9月4日,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这起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案,被告人肖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4年9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执行裁定,依法查封了成都某投资有限公司位于金堂县一楼盘的204套预售房以及土地,并依法告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某。但在2014年9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被告人肖某在明知上述预售房已被查封的情况下,采取欺骗购房者及债权人的方式,仍然多次共对其中6套房屋进行销售、47套房屋进行抵账处置。后经金堂县房管局工作人员举报,该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7年1月,肖某被金堂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

  金堂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肖某在明知预售房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情况下,非法处置其中53套房屋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影响了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但鉴于肖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系坦白,且其适用缓刑后不会再危害社会,法院对辩护人提出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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