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男子连砍母亲二十余刀致其丧命 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8-09-03 21:56:14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项菁
家住浙江绍兴的冯某(化名)与丈夫离婚后,独自将患有忧郁症的儿子樊某(化名)抚养成人。但因双方产生口角之争,樊某竟连砍母亲二十余刀致其丧命。日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樊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悉,2013年,樊某与前妻结婚并育有一女。婚后,前妻发现樊某的性格十分古怪,经常出现奇怪的举动,比如半夜12点出门骑车,一直骑到凌晨三四点才回家。因双方无法正常相处,两人在2017年7月离了婚。
晚上不睡觉的樊某,白天自然起的很晚。而冯某脾气火爆,母子两人经常因为这件事发生争吵。面对母亲的责骂,樊某通常都是躺在床上不予回应。
但是日常争吵并不意味着母子关系紧张。“什么事情都是樊某母亲一手包办,哪怕是樊某做错事,她也会说儿子是对的。”据樊某前妻证实,樊某心中其实始终挂念着母亲,而母亲尽管因琐事对樊某时有指责,但也不乏溺爱。
然而就在今年3月的某天下午,悲剧还是发生了。冯某发现自己之前买下的铁皮石斛被樊某擅自送给了他人,想到儿子整天在家睡觉,恨铁不成钢的冯某对其进行了责骂。下午两点,冯某外出回来后继续责骂樊某,还将一杯凉开水泼向樊某,随后两人发生了肢体冲突。
打斗过程中,樊某顺手抄起水槽旁的菜刀,砍向冯某头部。连砍二十多刀后,冯某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坐在床上发呆一个多小时后,樊某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樊某未能正确处理家庭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樊某有自首情节,且患有忧郁症及心境障碍等精神疾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日前,该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樊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悉,2013年,樊某与前妻结婚并育有一女。婚后,前妻发现樊某的性格十分古怪,经常出现奇怪的举动,比如半夜12点出门骑车,一直骑到凌晨三四点才回家。因双方无法正常相处,两人在2017年7月离了婚。
晚上不睡觉的樊某,白天自然起的很晚。而冯某脾气火爆,母子两人经常因为这件事发生争吵。面对母亲的责骂,樊某通常都是躺在床上不予回应。
但是日常争吵并不意味着母子关系紧张。“什么事情都是樊某母亲一手包办,哪怕是樊某做错事,她也会说儿子是对的。”据樊某前妻证实,樊某心中其实始终挂念着母亲,而母亲尽管因琐事对樊某时有指责,但也不乏溺爱。
然而就在今年3月的某天下午,悲剧还是发生了。冯某发现自己之前买下的铁皮石斛被樊某擅自送给了他人,想到儿子整天在家睡觉,恨铁不成钢的冯某对其进行了责骂。下午两点,冯某外出回来后继续责骂樊某,还将一杯凉开水泼向樊某,随后两人发生了肢体冲突。
打斗过程中,樊某顺手抄起水槽旁的菜刀,砍向冯某头部。连砍二十多刀后,冯某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坐在床上发呆一个多小时后,樊某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樊某未能正确处理家庭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樊某有自首情节,且患有忧郁症及心境障碍等精神疾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日前,该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樊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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