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
周光权高子程刘红宇马怀德列席
2018-07-30 20:54:0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现场。孙若丰 摄
中国法院网讯 (乔文心) 7月3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全国人大代表周光权、高子程,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等列席会议。
周强指出,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大部署,积极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明确审判委员会职能,依法确定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强化了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管理、研究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职能。
周强指出,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最高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有益尝试,也是凝聚各方力量、集中各方智慧,完善司法政策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在讨论重大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时,多次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及各领域专家学者列席会议。实践证明,这一做法使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制定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更加符合司法规律和社情民意。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不断深化审判委员会改革,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职能作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经充分讨论,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将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后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会签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江必新、姜伟、陶凯元,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孙华璞,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杨万明,审判委员会委员南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刘贵祥、裴显鼎、贺小荣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宋晓明、周峰、姜启波、张勇健、刘合华等出席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刘海泉列席会议。
周强指出,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大部署,积极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明确审判委员会职能,依法确定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强化了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管理、研究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职能。
周强指出,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最高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有益尝试,也是凝聚各方力量、集中各方智慧,完善司法政策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在讨论重大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时,多次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及各领域专家学者列席会议。实践证明,这一做法使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制定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更加符合司法规律和社情民意。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不断深化审判委员会改革,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职能作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经充分讨论,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将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后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会签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江必新、姜伟、陶凯元,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孙华璞,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杨万明,审判委员会委员南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刘贵祥、裴显鼎、贺小荣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宋晓明、周峰、姜启波、张勇健、刘合华等出席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刘海泉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韩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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