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司法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开幕 周强致辞表示
深化环境司法领域国际合作
共同加强全球生态环境保护
共同加强全球生态环境保护
2018-07-02 23:22:29
图为周强同与会代表合影。孙若丰 摄
中国法院网讯 (罗书臻 孙航) 今天(7月2日)上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联合国环境署、欧洲环保协会共同举办的环境司法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表示,中国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希望同与会各国及有关国际组织不断深化在环境司法领域务实合作,共同为加强全球生态环境保护、维护全球生态安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法国宪法委员会主席洛朗•法比尤斯、联合国副秘书长兼环境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周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向出席会议的各位嘉宾表示欢迎。他说,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中国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位置,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加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也为促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周强表示,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中国不断完善环境立法,持续强化环境执法,切实加强环境司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写入宪法,民法总则把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确立为民事活动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中国强调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不断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级法院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到司法审判各领域、各环节,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促进环境司法理论研究,推动中国环境司法不断向前发展。
周强指出,中国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积极推动构建科学的环境诉讼制度体系,创新发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实现对生态环境的全方位司法保护。二是加强重点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并将自然恢复和生态修复作为承担环境责任的主要形式,促进区域环境状态和功能的整体恢复和提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三是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和水平,着力构建智力支持平台,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深度挖掘应用海量案例资源,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周强表示,希望通过本次会议,进一步学习借鉴与会各国在环境司法方面的成功经验,不断深化同与会各国及有关国际组织在环境司法领域的务实合作,共同为加强全球生态环境保护、维护全球生态安全、建设清洁美丽世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法比尤斯致辞表示,当前,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对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危机等议题非常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在全球行动中进行了紧密合作。同时,全球环境保护还面临着生态环境继续恶化、可再生能源利用不够等问题,需要世界各国进一步达成共识,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深化合作。司法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在改善环境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高度重视司法在环境治理方面的作用,中国法院建立专门审理环境案件机构,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推动了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大众环保意识的提升,值得世界各国借鉴。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世界各国通力合作,把理念化为行动力,为改善生态环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索尔海姆致辞表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着既要促进经济发展又要保护环境的挑战。新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环保事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减少污染、实现绿色发展成为可能。中国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在防止荒漠化、治理河湖污染等方面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了环境,值得发展中国家学习借鉴,为世界各国提供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生动实践。在环境保护方面,司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法院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方面的措施和成效有目共睹。希望与会各国进一步深化共识、加强交流,就环境司法领域的诸多问题进行探讨,为建设一个更清洁、更美丽的地球付出更大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主持开幕式。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临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国,芬兰最高行政法院副院长卡瑞•库斯涅米、巴西高等司法法院大法官安东尼奥•本杰明、南非最高上诉法院大法官楠比萨•丹布扎、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大法官赛义德•沙阿、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土地和环境法院首席法官布莱恩•普雷斯顿、美国夏威夷州最高法院大法官迈克尔•威尔逊欧洲环保协会首席执行官詹姆斯•桑顿,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开幕式。
周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向出席会议的各位嘉宾表示欢迎。他说,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中国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位置,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加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也为促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周强表示,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中国不断完善环境立法,持续强化环境执法,切实加强环境司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写入宪法,民法总则把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确立为民事活动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中国强调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不断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级法院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到司法审判各领域、各环节,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促进环境司法理论研究,推动中国环境司法不断向前发展。
周强指出,中国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积极推动构建科学的环境诉讼制度体系,创新发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实现对生态环境的全方位司法保护。二是加强重点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并将自然恢复和生态修复作为承担环境责任的主要形式,促进区域环境状态和功能的整体恢复和提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三是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和水平,着力构建智力支持平台,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深度挖掘应用海量案例资源,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周强表示,希望通过本次会议,进一步学习借鉴与会各国在环境司法方面的成功经验,不断深化同与会各国及有关国际组织在环境司法领域的务实合作,共同为加强全球生态环境保护、维护全球生态安全、建设清洁美丽世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法比尤斯致辞表示,当前,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对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危机等议题非常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在全球行动中进行了紧密合作。同时,全球环境保护还面临着生态环境继续恶化、可再生能源利用不够等问题,需要世界各国进一步达成共识,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深化合作。司法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在改善环境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高度重视司法在环境治理方面的作用,中国法院建立专门审理环境案件机构,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推动了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大众环保意识的提升,值得世界各国借鉴。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世界各国通力合作,把理念化为行动力,为改善生态环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索尔海姆致辞表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着既要促进经济发展又要保护环境的挑战。新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环保事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减少污染、实现绿色发展成为可能。中国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在防止荒漠化、治理河湖污染等方面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了环境,值得发展中国家学习借鉴,为世界各国提供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生动实践。在环境保护方面,司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法院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方面的措施和成效有目共睹。希望与会各国进一步深化共识、加强交流,就环境司法领域的诸多问题进行探讨,为建设一个更清洁、更美丽的地球付出更大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主持开幕式。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临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国,芬兰最高行政法院副院长卡瑞•库斯涅米、巴西高等司法法院大法官安东尼奥•本杰明、南非最高上诉法院大法官楠比萨•丹布扎、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大法官赛义德•沙阿、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土地和环境法院首席法官布莱恩•普雷斯顿、美国夏威夷州最高法院大法官迈克尔•威尔逊欧洲环保协会首席执行官詹姆斯•桑顿,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开幕式。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