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心闸”到“清风闸”
2018-06-23 09:02:40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作者:甘艳
“过去,拥堵不堪、‘以钱开道’;如今,清风徐徐、一帆风顺”。经常往返湘江枢纽的船主们发出如此感慨,源于湖南省长沙市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违纪违法窝案——从“黑心闸”到“清风闸”
余建新是一艘湘江货运船的船长,从事水上运输已经有30多年了,基本都是以船为家。4月18日,他告诉笔者,之前江上的船只在过闸湘江枢纽时秩序混乱,最严重的时候曾在水上堵了十几二十天,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困扰。如今,通航过闸时秩序井然、程序规范,他们不仅能多跑几趟船,还可以有更多时间与家人团聚。
过去,拥堵不堪、“以钱开道”;如今,清风徐徐、一帆风顺。前后对比如此鲜明的原因,是湖南省长沙市纪委监委日前查处了一起违纪违法窝案。
“过黑闸”“挂飞单”,货船通航乱象丛生
2017年8月的一天,一个实名举报电话打到了长沙市纪委。“有多少货就要给多少钱,一船货是2000块钱,你没给钱就根本过不去。”举报人自称是湘江上跑船的船老板,举报直指湘江枢纽海事处公职人员收受他人财物、参与砂石经营运输等问题。接到举报后,市纪委迅速开展分析研判,组织成立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核查。经查,举报电话反映的情况正是湘江通航乱象根源所在。
据了解,湘江枢纽是船只往来湘江,行经长沙的必经通道。按规定,每艘船须完成挂单、安检等手续后才可排队依次过闸。对船主们来说,过闸时间的长短直接关系到航运业务收益多少,时间越快、运输周期越短,运输船的收益就越高。
举报电话所反映的湘江枢纽海事处成立于2012年7月,是长沙市地方海事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湘江枢纽库区水域的通航安全监管、海事行政执法、通航组织调度、船舶规费征收、水域防污染等监督管理工作。海事处工作人员手握“通关大权”,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牢牢把着湘江上货运船主们的“经济命脉”。
“由于通航管理的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智能化程度不高,很多工作都是靠人工操作,使‘权力寻租’有机可乘。而一些船主为快速过闸,达到获取更大利益的目的,千方百计拉拢腐蚀海事处工作人员。”负责查办此案的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刘强介绍,湘江枢纽海事处原处长李丽君、副处长杜建国两人作为单位的“核心人物”,不仅没有率先垂范当好廉洁表率,反而带领手下工作人员与一些不法船主称兄道弟、沆瀣一气,通航安全监管、组织调度等职权一度成为了这些“水耗子”们的“摇钱树”“聚宝盆”。
很多船主反映,只要是向海事处工作人员送了“好处费”的船只,就可以获得通航“特权”,正常情况下过闸需要好几天的时间,不少船舶却能当天往返。而不懂“套路”、不送“好处费”的船主,有的竟要等待十多天才能过闸。船主老张告诉记者,有的船可以“挂飞单”,船还在岳阳,就已经在这边挂单了。船主老文说:“还有的船存在‘过黑闸’的现象。只要给钱,不管现在船在什么位置,都可以随时插队过闸。”
“此道归我管,留下买路财”频频在湘江枢纽上演,船老板们苦不堪言。
入干股当“老板”,13名“水耗子”被严查
“损害群众利益的事绝不能含糊!”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胡衡华要求市纪委迅速出击,还湘江一片宁静,还百姓一个公道。
经过细致的排摸,市纪委很快锁定了第一批调查对象。2017年8月30日,长沙市纪委发布信息,市地方海事局湘江枢纽海事处原处长李丽君、副处长杜建国、下游安检队长熊建斌、执法队队员刘宇等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市纪委工作人员抽丝剥茧、步步深入,将李丽君等人大搞权力寻租,“钱规则”开道的违纪事实查了个水落石出。
2013年至2017年期间,李丽君、杜建国、熊建斌等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的红包礼金、收受他人行贿的财物。市地方海事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胡志明一边收受船主送的“买路钱”,一边又多次送钱打点同事,为同样从事水上运输的家人谋求便利。“更有甚者,一些运输公司按所谓收费标准,每月向海事处正式职工每人支付5000元,临时聘用人员每人支付2000元。”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刘昊敏说。
收人钱财,与人方便。“水耗子”们在过闸、安检等环节给予那些货运船主“特殊关照”。不仅仅是出钱打点,一些船只更是想方设法与他们搞好关系。经查,李丽君、杜建国、胡志明等人,以占“干股”的形式参与砂石船舶经营运输,既不出资,也不参与实际经营,只需利用职权打招呼,让相关船舶违规、快速过闸,便可“坐收渔翁之利”。
2014年至2015年4月期间,拥有2条自卸驳船从事砂石运输业务的个体经营户孙某与李丽君约定,船只的租金、经营管理等所有开支都由孙某负责,只要李丽君在这2条船过闸和安检时予以关照,所获收益两人平分。此后,孙某以现金的方式,多次赠送李丽君巨额“好处费”。
2012年至2013年,杜建国、胡志明以入“干股”的形式“参与”船老板陈某等人的砂石运输业务,负责在这3条船过安检时“开绿灯”。随后,陈某通过胡志明送给杜建国“好处费”几十万元。
除了入“干股”外,他们还“别出心裁”地搞起了“合伙经营”。从2016年开始,李丽君与某航运公司负责人“合伙”从事运输船经营,仅投资了该船第一个月的租金8万元,个人便从中获利上百万元。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杜建国、李丽君、胡志明、陈某4人合伙经营卸载船,杜建国、胡志明从中获得巨额利益……
截至目前,长沙市纪委监委共查处海事和水务系统严重违纪违法人员13人,1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严整改正风气,“黑心闸”成了“清风闸”
“他们不仅把通航秩序搅得一塌糊涂,还造成了我们运输经营户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感谢纪委为我们伸张了正义。”一位船主坦言。一个看似不起眼的湘江枢纽海事处,从处长、副处长到一般工作人员集体沦陷、同贪共腐,给湘江的水上运输“添堵”。从湘江航运的监管者,变身贪婪无度的“水耗子”,其影响之恶劣、教训之深刻,发人深省。
李丽君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作为海事处负责人,没有起到好的表率作用,反而带坏了队伍,完全没有考虑是否违纪违法,现在醒悟过来已经太迟了。”
熊建斌泣不成声:“每天抬头是铁窗,低头是铐子,真后悔!”
“行贿之类的事都不要搞,既害了自己又害了别人。”船主陈某感叹道。
这些迟来的悔悟,成为教育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教材。1月26日,市纪委监委专门组织召开了市地方海事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相关案情。与会人员深感震撼、深受教育。目前,已有47人主动交代问题,上交相关违纪款共计490多万元,部分案件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长沙市地方海事局针对该案查处中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展开全面整改,着力完善通航管理制度,优化通航工作流程,规范通航管理秩序。将湘江枢纽海事处全体人员进行轮换,局党委班子带队多次开展执法检查。市地方海事局党委委员柳英平表示:“用湘江枢纽海事处的鲜活案例教育警醒大家,督促他们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监督管理,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湘江枢纽海事处充分运用湘江船闸智能通航调度系统,用信息化技术管人管事。船主可以通过手机应用远程申报过闸,现场执法人员对到锚船舶按序进行安检,安检合格后由申报员向调度系统上传相关信息,系统后台程序自动生成过闸船舶顺序。申报状态、船舶过闸排队顺序、船舶调度计划、水情气象信息等全部公开透明,通航效率和公平性得到极大提高。
“没看到‘过黑闸’的了。”“现在过闸快多了,我们随时可以看到自己船过闸的进度。”“执法检查都很规范。”船主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一系列可喜的变化,一阵清风徐徐吹到湘江两岸。
余建新是一艘湘江货运船的船长,从事水上运输已经有30多年了,基本都是以船为家。4月18日,他告诉笔者,之前江上的船只在过闸湘江枢纽时秩序混乱,最严重的时候曾在水上堵了十几二十天,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困扰。如今,通航过闸时秩序井然、程序规范,他们不仅能多跑几趟船,还可以有更多时间与家人团聚。
过去,拥堵不堪、“以钱开道”;如今,清风徐徐、一帆风顺。前后对比如此鲜明的原因,是湖南省长沙市纪委监委日前查处了一起违纪违法窝案。
“过黑闸”“挂飞单”,货船通航乱象丛生
2017年8月的一天,一个实名举报电话打到了长沙市纪委。“有多少货就要给多少钱,一船货是2000块钱,你没给钱就根本过不去。”举报人自称是湘江上跑船的船老板,举报直指湘江枢纽海事处公职人员收受他人财物、参与砂石经营运输等问题。接到举报后,市纪委迅速开展分析研判,组织成立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核查。经查,举报电话反映的情况正是湘江通航乱象根源所在。
据了解,湘江枢纽是船只往来湘江,行经长沙的必经通道。按规定,每艘船须完成挂单、安检等手续后才可排队依次过闸。对船主们来说,过闸时间的长短直接关系到航运业务收益多少,时间越快、运输周期越短,运输船的收益就越高。
举报电话所反映的湘江枢纽海事处成立于2012年7月,是长沙市地方海事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湘江枢纽库区水域的通航安全监管、海事行政执法、通航组织调度、船舶规费征收、水域防污染等监督管理工作。海事处工作人员手握“通关大权”,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牢牢把着湘江上货运船主们的“经济命脉”。
“由于通航管理的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智能化程度不高,很多工作都是靠人工操作,使‘权力寻租’有机可乘。而一些船主为快速过闸,达到获取更大利益的目的,千方百计拉拢腐蚀海事处工作人员。”负责查办此案的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刘强介绍,湘江枢纽海事处原处长李丽君、副处长杜建国两人作为单位的“核心人物”,不仅没有率先垂范当好廉洁表率,反而带领手下工作人员与一些不法船主称兄道弟、沆瀣一气,通航安全监管、组织调度等职权一度成为了这些“水耗子”们的“摇钱树”“聚宝盆”。
很多船主反映,只要是向海事处工作人员送了“好处费”的船只,就可以获得通航“特权”,正常情况下过闸需要好几天的时间,不少船舶却能当天往返。而不懂“套路”、不送“好处费”的船主,有的竟要等待十多天才能过闸。船主老张告诉记者,有的船可以“挂飞单”,船还在岳阳,就已经在这边挂单了。船主老文说:“还有的船存在‘过黑闸’的现象。只要给钱,不管现在船在什么位置,都可以随时插队过闸。”
“此道归我管,留下买路财”频频在湘江枢纽上演,船老板们苦不堪言。
入干股当“老板”,13名“水耗子”被严查
“损害群众利益的事绝不能含糊!”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胡衡华要求市纪委迅速出击,还湘江一片宁静,还百姓一个公道。
经过细致的排摸,市纪委很快锁定了第一批调查对象。2017年8月30日,长沙市纪委发布信息,市地方海事局湘江枢纽海事处原处长李丽君、副处长杜建国、下游安检队长熊建斌、执法队队员刘宇等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市纪委工作人员抽丝剥茧、步步深入,将李丽君等人大搞权力寻租,“钱规则”开道的违纪事实查了个水落石出。
2013年至2017年期间,李丽君、杜建国、熊建斌等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的红包礼金、收受他人行贿的财物。市地方海事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胡志明一边收受船主送的“买路钱”,一边又多次送钱打点同事,为同样从事水上运输的家人谋求便利。“更有甚者,一些运输公司按所谓收费标准,每月向海事处正式职工每人支付5000元,临时聘用人员每人支付2000元。”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刘昊敏说。
收人钱财,与人方便。“水耗子”们在过闸、安检等环节给予那些货运船主“特殊关照”。不仅仅是出钱打点,一些船只更是想方设法与他们搞好关系。经查,李丽君、杜建国、胡志明等人,以占“干股”的形式参与砂石船舶经营运输,既不出资,也不参与实际经营,只需利用职权打招呼,让相关船舶违规、快速过闸,便可“坐收渔翁之利”。
2014年至2015年4月期间,拥有2条自卸驳船从事砂石运输业务的个体经营户孙某与李丽君约定,船只的租金、经营管理等所有开支都由孙某负责,只要李丽君在这2条船过闸和安检时予以关照,所获收益两人平分。此后,孙某以现金的方式,多次赠送李丽君巨额“好处费”。
2012年至2013年,杜建国、胡志明以入“干股”的形式“参与”船老板陈某等人的砂石运输业务,负责在这3条船过安检时“开绿灯”。随后,陈某通过胡志明送给杜建国“好处费”几十万元。
除了入“干股”外,他们还“别出心裁”地搞起了“合伙经营”。从2016年开始,李丽君与某航运公司负责人“合伙”从事运输船经营,仅投资了该船第一个月的租金8万元,个人便从中获利上百万元。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杜建国、李丽君、胡志明、陈某4人合伙经营卸载船,杜建国、胡志明从中获得巨额利益……
截至目前,长沙市纪委监委共查处海事和水务系统严重违纪违法人员13人,1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严整改正风气,“黑心闸”成了“清风闸”
“他们不仅把通航秩序搅得一塌糊涂,还造成了我们运输经营户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感谢纪委为我们伸张了正义。”一位船主坦言。一个看似不起眼的湘江枢纽海事处,从处长、副处长到一般工作人员集体沦陷、同贪共腐,给湘江的水上运输“添堵”。从湘江航运的监管者,变身贪婪无度的“水耗子”,其影响之恶劣、教训之深刻,发人深省。
李丽君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作为海事处负责人,没有起到好的表率作用,反而带坏了队伍,完全没有考虑是否违纪违法,现在醒悟过来已经太迟了。”
熊建斌泣不成声:“每天抬头是铁窗,低头是铐子,真后悔!”
“行贿之类的事都不要搞,既害了自己又害了别人。”船主陈某感叹道。
这些迟来的悔悟,成为教育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教材。1月26日,市纪委监委专门组织召开了市地方海事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相关案情。与会人员深感震撼、深受教育。目前,已有47人主动交代问题,上交相关违纪款共计490多万元,部分案件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长沙市地方海事局针对该案查处中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展开全面整改,着力完善通航管理制度,优化通航工作流程,规范通航管理秩序。将湘江枢纽海事处全体人员进行轮换,局党委班子带队多次开展执法检查。市地方海事局党委委员柳英平表示:“用湘江枢纽海事处的鲜活案例教育警醒大家,督促他们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监督管理,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湘江枢纽海事处充分运用湘江船闸智能通航调度系统,用信息化技术管人管事。船主可以通过手机应用远程申报过闸,现场执法人员对到锚船舶按序进行安检,安检合格后由申报员向调度系统上传相关信息,系统后台程序自动生成过闸船舶顺序。申报状态、船舶过闸排队顺序、船舶调度计划、水情气象信息等全部公开透明,通航效率和公平性得到极大提高。
“没看到‘过黑闸’的了。”“现在过闸快多了,我们随时可以看到自己船过闸的进度。”“执法检查都很规范。”船主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一系列可喜的变化,一阵清风徐徐吹到湘江两岸。
责任编辑:韩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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