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与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徐乐江一行座谈强调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
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8-06-07 21:25:46
周强与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徐乐江一行座谈现场。孙若丰 摄
     中国法院网讯 (罗书臻)  6月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乐江一行座谈时强调,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产权保护政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产权保护,高度关心关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制定实施一系列司法政策文件,依法甄别纠正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周强强调,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保护产权政策,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促进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推动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不断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要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让财产更加安全、权利更有保障。

  周强指出,全国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认真听取工商联和非公经济界人士意见建议是人民法院接受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也是准确了解和把握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司法需求的重要方式。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深入调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准确把握司法需求,更好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要巩固、拓展和不断深化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机制,支持商会等组织发挥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合作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共同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徐乐江指出,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工商联和人民法院的共同责任。长期以来,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司法政策,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决心,维护了公平正义。特别是张文中案再审改判,使广大企业家看到党和国家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增强了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财富安全感,使广大企业家进一步坚定了发展信心。希望人民法院继续加强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加大甄别和纠正涉产权纠纷案件的力度。工商联系统将全力配合法院系统开展好这项工作,加强这方面政策和举措的宣传和解读,向社会释放更大正能量。希望法院系统和工商联系统形成紧密合作的矩阵体系,发挥好商会调解的优势,不断推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为促进社会稳定、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贡献力量。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主持座谈会,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德江出席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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