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络接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获刑六个月
2018-05-30 10:46:24
     中国法院网讯 (周怡)  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以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7年3月11日,江西男子袁某在一个叫“货车帮”的物流信息网站上以12 000元的运费承运了一棵香樟树活立木,在未持有任何运输许可证和检疫手续的情况下,安排所雇请的司机黄某和林某驾驶自己经营的牵引大货车,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潭东镇“庆超苗木有限公司”老板陈某的苗圃装车,将这棵香樟树活立方运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车辆途径湖南省嘉禾县境内时被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桂阳大队民警查获并移交嘉禾县森林公安局处理。经郴州市旭鸿司法鉴定所鉴定,查获的树种为樟树(香樟)属国家Ⅱ级野生保护植物。

  案发后,袁某主动向嘉禾县森林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庭审中,袁某辩称在网站接单后,到了运输地才知道自己要运输的是一棵大型香樟树,自己也要求陈某办理合法的运输手续,但陈某以稍后补办为由,让袁某先行运输;因此,袁某在未持有任何运输许可证和检疫手续的情况下,将该树运至额嘉禾县境内。

  法院经审理认为,袁某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但鉴于袁某案发后能主动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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