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撤回支付令异议用)
2018-05-25 16:00:01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申请书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撤回对支付令的异议。

我方于××××年××月××日对你院发出的(××××)×××××民督……号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现申请撤回。

……(写明申请撤回支付令异议的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第一款制定,供债务人在向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异议后,申请撤回支付令异议用。

2.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人民法院作出终结督促程序或者驳回异议裁定前,债务人请求撤回异议的,应当裁定准许。债务人对撤回异议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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