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书(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用)
2018-05-25 15:03:36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申报书

 

申报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申报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裁定终结(××××)……民催……号公示催告程序。

事实和理由:

刊登在……(写明《人民法院报》和中国法院网或其他报纸媒体的名称)上的公告载明:……(写明公告内容)

申报人系公告所载票据的合法权利人。……(写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票据

 

申报人(签名或者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条制定,供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或者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用。

2.申报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申报人应当向法院出示票据。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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