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能力
2018-05-13 09:41:54 | 来源:人民网
十年前的5月12日,我国发生了汶川8.0级特大地震。十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举全国之力开展了伟大的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灾区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防震减灾事业也取得了显著进步。今年春节前夕,习近平在汶川考察时指出,灾后恢复重建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强有力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要在推动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继续发力,把人民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
一
回顾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生动实践,对于做好新时代防震减灾工作,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同自然灾害抗争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既是利用地球资源以满足发展需求的历史,也是抵御和抗争各种灾害以延续生存的过程。2016年7月28日,习近平在唐山抗震救灾和新唐山建设40周年之际,到河北唐山市视察指出,同自然灾害抗争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要更加自觉地处理好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不断从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实践中总结经验。当今世界,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道路,已成为广泛共识。
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夺取抗震救灾伟大胜利的根本保障。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风雨同舟,共同夺取抗震救灾斗争伟大胜利。灾区转入恢复重建后,国家启动对口支援机制,全国人民心系灾区,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强大动员能力、快速反应能力、高度统一组织能力、科学有序协调能力。
习近平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是引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着眼中国特色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实践,强调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这是新时期我国防灾减灾救灾理论和实践的升华,是做好新时代防震减灾工作的行动指南。
防震减灾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更加自觉地防范各种风险,坚决战胜一切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和自然界出现的困难和挑战。地震多、分布广、强度大、灾害重仍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财富越集中,人口越密集,地震灾害风险将更加凸显,对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的冲击与影响就越广泛。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趋利避害,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指引下,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防震减灾理念更加清晰。以习近平同志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为指导,我国防震减灾工作更加注重灾前预防,更加注重综合减灾,更加注重灾害风险管理,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作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方向更加坚定,发展思路更加开阔。
防震减灾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制定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确立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体制。组建国家应急管理部,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不断完善灾害预警、信息共享、应急响应、灾后重建、社会动员运行机制。
地震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发布实施第五代全国地震区划图,彻底取消不设防地区。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完成14万所中小学校舍和2400万户农居抗震改造,6000余幢建筑物和近350座桥梁采用了减隔震新技术。抗大震救大灾能力明显提升。健全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各级各类预案30余万件,地震应急演练常态化。在建和建成中央救灾储备库9个,建成国家、省、市、县4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地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
地震监测预测能力得到加强。建成由1107个测震台、1995个强震动台等组成的中国地震数字观测网络,监测技术总体达到国际水平。地震速报服务实现自动化,速报时间由10多分钟缩短到2—3分钟;部分地区建成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示范系统,实现了秒级预警和分钟级烈度速报。
科技支撑引领能力快速提高。实施“透明地壳、解剖地震、韧性城乡和智慧服务”国家地震科技创新工程,建立了高速铁路地震预警中国标准体系,增强高铁运行安全性。建成新一代海啸预警业务系统。成功发射首颗电磁监测试验卫星“张衡一号”。
三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扛起防震减灾政治责任,大力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防震减灾能力,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防震减灾理念。强化“两个坚持”,落实“三个转变”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防灾减灾救灾系统思维,做到灾前灾中灾后相统筹,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进行有效调整,推进关口前移,加强灾前防御、综合施策、有效降低灾害风险,全面提高防震减灾工作的整体能力。
切实加强地震灾害风险防范,为全面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能力提供基本途径。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深化对地震灾害孕育、发生、发展和灾害链规律的认识,化被动应对为主动防范,依靠政府、行业、社会各方面力量,统筹法律、行政、科技和经济手段,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识别、管控、化解等各环节工作。强化地震灾害风险识别和评估。完成南北地震带、郯庐地震带、天山地震带等重点区域主要活断层填图,强化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加强地震灾害风险规避和管控。在城乡规划、国土利用、重大工程设施建设中,科学避让地震活动断层等地震高风险区。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进地震灾害风险降低和转移。实施“韧性城乡”工程,提升城乡容灾能力。
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为全面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能力提供发展蓝图。主动适应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创新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发展方式,对标现代化强国战略安排,分三个阶段扎实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第一阶段,要如期实现国务院确定的2020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我国地震科技总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同期水平。第二阶段,争取2030年步入世界地震科技强国之列,2035年基本实现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第三阶段,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实现防震减灾事业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
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为全面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能力提供组织保障。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原则,明确中央和地方应对地震灾害的事权划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作用。认真落实各级政府防震减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防震减灾责任体系。将防震减灾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一
回顾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生动实践,对于做好新时代防震减灾工作,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同自然灾害抗争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既是利用地球资源以满足发展需求的历史,也是抵御和抗争各种灾害以延续生存的过程。2016年7月28日,习近平在唐山抗震救灾和新唐山建设40周年之际,到河北唐山市视察指出,同自然灾害抗争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要更加自觉地处理好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不断从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实践中总结经验。当今世界,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道路,已成为广泛共识。
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夺取抗震救灾伟大胜利的根本保障。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风雨同舟,共同夺取抗震救灾斗争伟大胜利。灾区转入恢复重建后,国家启动对口支援机制,全国人民心系灾区,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强大动员能力、快速反应能力、高度统一组织能力、科学有序协调能力。
习近平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是引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着眼中国特色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实践,强调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这是新时期我国防灾减灾救灾理论和实践的升华,是做好新时代防震减灾工作的行动指南。
防震减灾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更加自觉地防范各种风险,坚决战胜一切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和自然界出现的困难和挑战。地震多、分布广、强度大、灾害重仍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财富越集中,人口越密集,地震灾害风险将更加凸显,对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的冲击与影响就越广泛。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趋利避害,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指引下,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防震减灾理念更加清晰。以习近平同志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为指导,我国防震减灾工作更加注重灾前预防,更加注重综合减灾,更加注重灾害风险管理,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作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方向更加坚定,发展思路更加开阔。
防震减灾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制定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确立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体制。组建国家应急管理部,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不断完善灾害预警、信息共享、应急响应、灾后重建、社会动员运行机制。
地震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发布实施第五代全国地震区划图,彻底取消不设防地区。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完成14万所中小学校舍和2400万户农居抗震改造,6000余幢建筑物和近350座桥梁采用了减隔震新技术。抗大震救大灾能力明显提升。健全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各级各类预案30余万件,地震应急演练常态化。在建和建成中央救灾储备库9个,建成国家、省、市、县4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地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
地震监测预测能力得到加强。建成由1107个测震台、1995个强震动台等组成的中国地震数字观测网络,监测技术总体达到国际水平。地震速报服务实现自动化,速报时间由10多分钟缩短到2—3分钟;部分地区建成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示范系统,实现了秒级预警和分钟级烈度速报。
科技支撑引领能力快速提高。实施“透明地壳、解剖地震、韧性城乡和智慧服务”国家地震科技创新工程,建立了高速铁路地震预警中国标准体系,增强高铁运行安全性。建成新一代海啸预警业务系统。成功发射首颗电磁监测试验卫星“张衡一号”。
三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扛起防震减灾政治责任,大力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防震减灾能力,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防震减灾理念。强化“两个坚持”,落实“三个转变”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防灾减灾救灾系统思维,做到灾前灾中灾后相统筹,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进行有效调整,推进关口前移,加强灾前防御、综合施策、有效降低灾害风险,全面提高防震减灾工作的整体能力。
切实加强地震灾害风险防范,为全面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能力提供基本途径。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深化对地震灾害孕育、发生、发展和灾害链规律的认识,化被动应对为主动防范,依靠政府、行业、社会各方面力量,统筹法律、行政、科技和经济手段,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识别、管控、化解等各环节工作。强化地震灾害风险识别和评估。完成南北地震带、郯庐地震带、天山地震带等重点区域主要活断层填图,强化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加强地震灾害风险规避和管控。在城乡规划、国土利用、重大工程设施建设中,科学避让地震活动断层等地震高风险区。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进地震灾害风险降低和转移。实施“韧性城乡”工程,提升城乡容灾能力。
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为全面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能力提供发展蓝图。主动适应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创新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发展方式,对标现代化强国战略安排,分三个阶段扎实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第一阶段,要如期实现国务院确定的2020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我国地震科技总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同期水平。第二阶段,争取2030年步入世界地震科技强国之列,2035年基本实现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第三阶段,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实现防震减灾事业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
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为全面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能力提供组织保障。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原则,明确中央和地方应对地震灾害的事权划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作用。认真落实各级政府防震减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防震减灾责任体系。将防震减灾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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