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雀记
2018-04-11 09:58: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朱晶晶
吾园有雀,饥寻野粟,雨避低檐,饥寒且过,安乐抱窝。吾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举竿驱逐,题诗以记。
遗雀无归穴,孤居柳后园。
肠饥啄野粟,雨骤避吾檐。
青粟何食饱,低檐仅据寒。
驱离安乐地,脱跳洞中天。
后记:于人而言,舍得安乐之窝,脱得名利之场,则或可观洞外之天,或可成非凡之事。若名缠利绕,作茧自缚,则既不能成事,亦不得洒脱。故吾非举竿驱雀,实乃扬鞭策己也。
作者单位: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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