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单独申请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用)
2018-04-09 16:56:28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申请书

 

(单独申请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用)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请求在……(写明行政诉讼的案号)一案中一并审理我与×××的……(写明民事争议的案由)

理由:

……(写明申请一并审理的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说明】

一、本申请适用于原告未在起诉状中请求而是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单独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时使用。

二、“申请事项”中民事争议的案由应当简明、清晰,与附具的民事起诉状的诉讼请求相对应。

三、理由部分简要写明民事争议的案由及主要事实,重点写明申请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原因,主要围绕民事争议与行政案件的关联性进行阐述。

四、申请书应当附具民事争议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可以参考民事起诉状的样式撰写。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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