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案件决定书 (不受理国家赔偿申请用)
2018-03-30 09:24:02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

 

不予受理案件决定书

(不受理国家赔偿申请用)

 

(××××)×法委赔立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复议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因……(申请国家赔偿的案由)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名称)国家赔偿一案,……(不服赔偿义务机关或复议机关的决定,或是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等情形),向本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经审查,本院认为,……(阐明不予受理的具体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对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的国家赔偿申请不予受理。

本决定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

 

 

 

××××年××月××日

  (院印)

制作说明

 

一、本决定书样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不予受理赔偿请求人的国家赔偿申请时使用。

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件决定书统一编立“法委赔立字”案号,以与受理后的案件案号相区别。

三、赔偿请求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有别名或者曾用名,应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标明。赔偿请求人是法人的,写明其名称、住所地,并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赔偿请求人是依法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和住所地,并写明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赔偿请求人有法定代理人,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赔偿请求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

四、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的处理情况包括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不予受理、逾期不作出决定和作出决定的情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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